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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问答版)
来源:时间:2025-10-2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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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政策出台的核心背景是什么?

核心背景是社旗县处于城市功能升级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心城区部分工业企业因布局分散、与城市居住、商业等核心功能兼容度低,既制约了城市空间的优化利用,也限制了企业自身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破解 “城企互扰” 难题,实现城市品质提升与工业经济提质的双向赋能,特出台此次 “退城入园” 政策。

二、政策实施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是构建 “城市提质、产业集聚、企业增效” 的良性循环,通过引导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有序退出核心区域、迁入专业化园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发展格局,实现工业经济与城市环境协调发展,助力社旗县高质量发展。

三、什么是“退城入园”?

退城入园是指将位于中心城区的工业企业,有序搬迁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或专业化园区,实现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和城市功能优化。

、哪些企业符合退城入园条件?

需同时满足退城范围、入园方向、宗地条件和条件认定四项要求:

1.退城范围:赵河以东以北、东长江路以西以北、潘河以西以南、华山路以南范围内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入园方向:原则上入驻社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或国有平台公司开发建设的专业化园区,且入园新建项目需实现转型升级、投资规模扩大、产品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高。

3.宗地条件:①已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工业用地,或企业改制后按规定足额交纳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并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工业用地;②收储地块属于搬迁危化企业及重污染企业工业用地,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因区域规划调整需退城入园转型升级企业的工业用地;③县政府要求外迁工业企业的存量土地。

4.条件认定: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收储条件,未达上级标准的不纳入;②税务部门认定纳税情况,未办理税务登记、存续期不足三年、存续期超三年但未正常纳税申报或未交纳增值税(环境治理所致限产停产除外)的不纳入;③县生态环境局认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④县应急管理局认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属性。

、退城入园企业的土地收储补偿(补助)方式有哪些?

补偿(补助)方式分两类:

1.新规划用途为公益性、公共类用地部分:按买断方式补偿。

2.新规划用途为经营性用途的部分:按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各项计提后的亩均数额的一定比例补偿(补助)。

、补偿(补助)标准具体如何规定?

分两种规划用途明确标准,其中经营性用途采用分段累进方式计算:

1.公益性、公共类用途:按被收储地块原有用地性质土地评估价与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价之和确定。

2.经营性用途:新规划用途为经营性用途的部分,采用公开出让成交总价款扣除各项计提后土地净收益的亩均数额的一定比例补偿(补助),采用分段累进方式: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各项计提后的土地净收益亩均数额在120万元(含12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土地净收益数额全额补偿(补助);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各项计提后的土地净收益亩均数额在120万元-130万元(含13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亩均数额的70%补偿(补助);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各项计提后的土地净收益亩均数额在130万元-140万元(含14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亩均数额的50%补偿(补助);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各项计提后的土地净收益亩均数额在140万元-150万元(含15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亩均数额的30%补偿(补助);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各项计提后的土地净收益亩均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再补偿(补助)。收储土地地面附属物补偿和剩余土地年期价补偿资金计入补偿(补助)总额。

、退城入园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共八个步骤:

企业申请: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及含企业情况、搬迁时限、入园规划等的实施方案;

申请批准:管委会初审后报县政府审批;

评估审核:获批后,相关部门委托资质机构评估土地、建筑物等情况,出具报告并报县政府核准;

合同签订:企业完成拆迁达净地条件后,签订土地收购(或收回)合同及项目搬迁投资协议;

土地出让: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公开出让宗地;

资金拨付:先核算补偿总额报县政府,企业申请后经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由财政局足额拨付;

资金监管:设立共管专户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违规即整改暂停拨付,项目完成后综合审核;

项目监管:多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入园新建项目。

、政策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政策为试行意见,印发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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