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南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社旗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2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社旗县房产中心综合股。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社旗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联 系 人:赵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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