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工作要求,社旗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五批社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推荐申报,县文广旅局通过集中审议、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步骤,最终确定1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纳入推荐名单,拟列入第五批社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7月20日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意见。
特此公告
社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1日
豫公网安备
411327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