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3月23日收到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关于核发第七周期(2023—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的通知》,通报我县医师安长河、陈世坤、李越三人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现依法依规将以上人员医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注销人员基本信息如下:
1.安长河,男,医师执业证编号:110411327000141,主要执业地点:社旗东方医院。
2.陈世坤,女,医师执业证编号:110411300000088,主要执业地点:社旗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门诊部(机构已注销)。
3.李越,女,医师执业证编号:141411327000045,主要执业地点:社旗县李店镇卫生院。
特此公告。
社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豫公网安备
411327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