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6年开展全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主要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规范化管理,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可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县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做好动员和组织申请工作,明确评估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报名申请。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评估申请表,并于4月15日前提交至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三)组织自评。通过资格审核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准备评估材料。
(四)现场评估。收到评估申报书后,县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到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形成实地评估报告。
(五)结果审核。评估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评估等级。
(六)结果公示。评估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等级确认和公告。公示期满后,由县民政局对评估等级进行确认并发布公告,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估要求
(一)深化认识,主动参与。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规范运行、作用发挥的重要途径。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评估工作的认识,把等级评估作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凡符合参评条件的都要积极参加评估。
(二)严加要求,紧密配合。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严格对照评估标准,明确申报类型,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积极配合开展评估,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评估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切实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请县委社会工作部、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
(三)剖析问题,总结提升。参评的社会组织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找出不足和原因,切实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社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7).doc
1. 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3. 党的工作领导机构评价调查表
4. 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5. 协会商会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评估指标
6. 基金会(慈善组织)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评估指标
7.社会服务机构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评估指标
社旗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豫公网安备
411327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