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30日至8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4日,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重视情况
收到反馈后,县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顾清魁同志亲自主持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纪委、组织部门相关领导列席指导;通过深入研讨、集中审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对拟上报的整改方案、报告、台账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集中审议,确保内容翔实规范后按时报送。党组及时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检查与自查自纠,及时通报整改进展,并适时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部署后续任务。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统筹推动整改落地;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并落实整改任务。经过近四个月的不懈攻坚,反馈的40项问题已整改到位39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动作为的动力不足,常态长效管控机制未建立方面
1.关于党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
党组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仅在2024年7月集中整改期间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且该会议“第一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指示批示精神联系不紧密。上届县委反馈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滞后”“超权限设置科室”等5个问题,巡察整改措施制定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5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顾清魁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12月15日,再次召开党组专题推进会,明确整改责任分工、通报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整改专题会议的首要议题,分别于2025年6月26日、9月25日、12月15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全体人员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三是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台账》,细化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细。四是针对上届县委反馈的5项问题,局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规范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2025年10月24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并印发《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版)》。2025年11月28日,在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三定”规定及《社旗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专题学习,严格依据“三定”规定规范设置内设科室、配备中层干部,严格执行考察、公示等选拔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25年12月11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人员严格落实上级规定,坚决杜绝无标准发放津贴补助、违规购置烟酒等问题。五是党组书记、局长顾清魁同志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关于主动履行整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不到位,没有把省委巡视反馈的2条问题当作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带头领办,亲自进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推动职责内整改任务走实持续性不强,4名承担省委巡视、上下联动专项巡察整改任务的班子成员,未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述职报告中一体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12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主动履职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顾清魁同志亲自领办重点问题,对“书记点人点事”和反馈的其他重点问题全程督导整改,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实到位。三是在部署2025年度述职工作过程中,办公室于2025年12月10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务必将个人牵头负责的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必备内容。截至目前,相关要求已全面落实到位。四是针对高峻岭、刘沈军、彭文科、孙威四名未按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的班子成员,已在民主生活会上予以点名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关于机制建设有漏洞的问题。
省委巡视反馈“4人私车公养”问题,仅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没有举一反三,在全系统认真梳理排查,就公务用车加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制度仍有漏洞,专卡加油、专人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造成私车公养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11月3日,副局长刘沈军组织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开展公车使用与加油卡管理专题学习。会前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讲话精神,相关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会议重点解读公车使用、加油审批、台账登记等规范要求,促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管理流程,筑牢依规用权思想根基。二是对城管系统公务车辆及加油卡数量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目前全系统现有62辆车(新能源车13辆,燃油车49辆)、加油卡主卡7张、副卡49张。10月24日,《城管局公务车加油管理办法》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班子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进一步细化专卡专车使用流程,明确专人管理,规范建立台账,织密制度笼子。三是城管系统每月公示加油卡日常使用明细,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局机关及各单位已累计公示3次,未发现加油卡违规加油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4.关于持续整改力度不强的问题。
上届县委巡察反馈的20个问题,5个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未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本轮巡察发现“党费交纳不及时”问题反弹回潮,2023年至今共有124名党员不按标准交纳党费,通过下发《整改建议书》补交党费2332元。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0日上午,城管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10月23日上午,党组及全体班子成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顾清魁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班子成员围绕讲话精神开展思想交流。这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政治站位,加深了他们的思想认识。二是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局属各支部先后对本单位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11月18日、12月31日,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2期督查通报,由顾清魁书记、局长亲自签批,督促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2025年12月年度述职中,局班子成员及各支部书记均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三是2025年11月12日,局机关党委集体学习时,明确了每月15日为党费收缴提醒日,要求各支部于每月底前完成党员党费收缴,由支部党费专干与组织委员审核签字;每季度由局机关党委统一汇总上缴至县党费专户。2025年第四季度共收缴党费14165元,全部足额按时缴至县党费专户。针对“2023年以来124名党员未按期交纳党费,经下发《整改建议书》补缴党费2332元”的问题,会上机关党委书记对中心党支部、城管执法大队、园林绿化中心、水务中心、智慧化服务中心等5个支部的党务专干进行批评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新时代城市发展大势的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落实上级对城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方面
5.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对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的核心是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不深入,尚未形成提高城市工作系统性、持续性、全域性的格局。2022年以来,党组对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整治的统筹谋划不系统,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主次街道街景规划、园林绿化、公园广场设施管理维护的年度专项计划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8日,城管局党组中心组开展第9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顾清魁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深入交流思想,进一步提升了领导班子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5年10月,聘请河南城建学院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2025-2030)》,该规划涵盖体制机制改革、市政公用设施更新、市容景观提升、环卫管理优化、园林绿化提质、管网系统完善、智慧城管体系构建及执法服务升级等内容。三是2025年12月15日,依据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城管局制定了2026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按计划逐步推进实施。四是2022年以来共实施城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项目14项,目前已全部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6.关于202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照抄2024年,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拟定新工作计划但定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党组成员的政治站位。二是2025年12月,结合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202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形成《县城管局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2026年社旗县城市管理工作要点》。三是2025年12月15日,《县城管局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2026年社旗县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以城管局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7.关于县城区停车场没有发挥社会效益的问题
2021年以来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1.2亿元,对城区的14个停车场进行建设,至今13个停车场竣工验收迟缓,停留初步验收环节,处于试运营阶段,免费停车时长和收费标准不醒目,停车效果不理想;一个停车场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工期延迟,无法投入使用;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资金和设施效益发挥均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鑫财公司已完善13个停车场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已于11月25日组织完成竣工验收。二是针对存在拆迁遗留问题的城市广场停车场,已于2025年11月18日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待批示后落实后续工作。三是已在各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统一设置清晰醒目的收费公示牌,明确公示免费停车时长、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四是对城区公共停车场、道路两侧及小区内的停车泊位开展摸排并建立台账,统计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及停车场的停车泊位数量,推动足额施划停车泊位;同时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引导车辆规范停放,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8.关于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能力不足的问题。
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的办法不多,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权赋权下沉以来,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约谈问责等综合施策的治理职能削弱,由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转变不流畅,城市乱象丛生。赊店镇卧龙路南侧一废品收购场所多年存在,回收的废品长期在围挡外杂乱堆放,多次引发群众投诉,市容治理成效不佳,至今乱堆乱放现象依旧。县城区多个便民广告栏体破损,栏内杂乱无章、乱贴乱画,有碍观感,城市“牛皮癣”顽疾难除。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组织执法大队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等重要论述。9月29日及11月18日,同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试行)》《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南阳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实施办法》等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及业务内容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治理能力。二是落实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难点痛点开展专项督查,以通报等方式传达至各责任单位,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推动城市管理顽疾的整改破解。严格依据《社旗县2025年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要求,每季度对中心城区赊店镇、唐庄乡、赵河街道、潘河街道开展网格化督查考评,内容涵盖市容环境卫生考核与数字化城管考核,考核结果形成正式报告报送县效能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全年的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部署下,局属执法大队每天对中心城区市容乱象开展不定时巡查督查,确保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联合赊店镇综合执法部门向卧龙路废品收购站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经营者进行相关法规告知;执法人员集中清理了乱堆乱放的杂物。并将该废品站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纳入日常巡查督导,督促经营者及时清理杂物,该点位杂物乱堆的乱象得到根本解决。四是针对广告栏破损及内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局属执法大队小广告清理中队联合赊店镇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广告栏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巡察整改以来累计排查广告栏19处,督促属地政府及时维修清理破损广告栏6处。五是组建8人“牛皮癣”专业清理队伍,实行分包划片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城区“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10月以来共清理条幅广告200余条、小广告1500余张,清除乱涂抹500余处,城区“牛皮癣”小广告、乱贴乱画等问题得到显著改善。六是局属执法大队各中队分包路段,常态化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通过持续开展早市、午间及夜间市容乱象督导巡查,对长虹桥、红旗桥、毛庄桥、安澜桥、体育广场、红旗路等重点区域实施早晚市容乱象整治进行督导,对早市、夜市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市容乱象进行规范疏导,做到现场问题即时发现、即时处置。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9.关于发挥专项工作牵头部门综合揽总优势不够充分的问题。
新华路与瓷器街交叉口雨水管网改造项目场料露天堆放、露天搅拌,道路积土积尘,控尘办对此问题多次交办,于2025年7月下达交办文书,施工单位整改不彻底,办理结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8日与11月25日,县控尘办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及控尘办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2025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提质增效工作方案》通知。通过学习与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在扬尘治理工作中的政治站位与业务能力。二是县控尘办严格落实《2025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并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自启动巡察整改工作以来,累计排查易产生扬尘污染源362处,现场即时整改问题88个,向相关责任单位交办限期整改扬尘问题25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针对新华路与瓷器街交叉口雨水管网改造项目扬尘污染经多次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已于2025年8月15日移交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处置;执法人员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督导教育后,该处扬尘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县城管执法大队加大对在建工地的执法巡查与监管力度,建立巡查台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题频发、整改滞后的工地。10月份以来,辖区内未再出现整改滞后或问题频发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0.关于运用大数据数字长效比对机制未探索建立问题
今年1月至6月,一镇两办已向智慧城管数字化系统上报问题7690件,办理事项多,多项问题反复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8日城管局党组中心组组织第9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顾清魁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并进行了思想交流,提高了政治站位和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智慧城管大数据长效比对机制,从机制建设、动态可视化分析平台搭建等方面,形成数据反馈与整改闭环。三是每月将比对结果上报至社旗县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依据《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社政办〔2025〕9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反复反弹的问题,给属地政府(一镇两办)下发交办通知单,局城管股对执法大队下发督查通报,督促执法大队履职尽责,加强对下沉中队的指导和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1.关于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红旗路大桥两侧及桥下灯带,夏季下午6:30前天未黑灯已亮,耗能浪费。赊店镇骡店街中段步行街、万城街和中天平街铺设的石板多处下陷破损、凹凸不平,行车走路颠簸异响。赵河公园(赵河两岸)部分护坡区域植被出现不同程度的死亡和缺失,影响整体绿化效果,破坏护坡稳固性。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8日,县城管局印发《社旗县城管局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细则》,并已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二是2025年8月5日巡察期间,环卫服务中心已组织调整红旗大桥两侧及桥下灯带的亮灯时间;同时加装光感控制器,实现了路灯随季节变化自动调节亮闭时间。三是依托数字化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道路破损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问题及时开展维修。自10月以来,共排查维修损坏市政设施820余处。四是2025年11月3日,园林绿化中心邀请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高级园林园艺师谷磊一行,针对赵河公园护坡黄土裸露问题开展现场指导。随后按照专家建议,制定了详细的补植补栽工作计划,并适时进行了补植补栽。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2.关于日常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县第一高级中学、赊店六小等学校周边道路减速带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现象存在已久,部分钢钉裸露路面,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学生和群众正常通行。县城区赊店路万德路口、香山路与政和街交叉口、育才路和华山路交叉口等处,道路标识不清晰,日常管理不到位,非机动车辆长期在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经常占用机动车道,时有拥堵。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映的“日常工作不细致”问题,局办公室修订印发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并严格执行。二是立即组织对县第一高级中学、赊店六小等学校周边道路减速带损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维修台账,对破损减速带进行修复,更换减速带45米,消除了钢钉裸露等安全隐患。三是立即组织对县城区赊店路万德隆口、香山路与政和街交叉口、育才路、华山路交叉口和其他路段道路标识线不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磨损、模糊不清的标识线进行重新施划,自开展整改以来共重新施划道路标志线6处,非机动车停车区4处,增设指引标识牌3块。四是城管执法大队强化日常巡查,对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及时予以劝导纠正与规范引导。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3.关于引导商户入驻市场经营的职能发挥不好的问题
香山路农贸市场摊位102个,出租43个,闲置59个;粮贸街市场监管局对面放有20余个便民摊位,长期闲置无人使用后撤走,沿线县幼儿园门口大量商贩占路占道经营,上下学期间接送家长、行人众多,拥堵不堪;赊店中路南侧20余个便民摊位,过半靠墙闲而不用,商贩紧贴道路车位摆摊经营,停车、买卖均有不便;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的摊位均未发挥应有功能,市场资源利用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21—27日开展香山路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对市场内闲置柜台、乱堆乱放杂物彻底清理,共清理杂物4车,规整乱堆乱放杂物30余处。取缔市场监管局门口及粮贸街占道摊贩,在香山路农贸市场东头道牙以上规划流动摊贩经营区,引导粮贸街及市场周边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和划定区域经营。二是建立香山路农贸市场闲置摊位动态管理台账,对闲置的59处摊位进行清理,引导市场周边及粮贸街流动商贩入驻闲置摊位有序经营。三是在局属执法大队市场管理中队设立专岗,施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督促商贩规范入市经营。四是清退赊店路便民摊位长期未经营商户8户,建立商户管理台账,对剩余商户进行日常监管与指导服务。五是增加8名执法人员对临时市场进行全天候巡查,重点对早市、午间及下午高峰时段巡查,加强午间及傍晚高峰时段管控。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4.关于汛期安全提前介入不及时的问题
城管局提前疏通排涝设施,应对汛期城市内涝的措施不多。2025年8月7日下午4时许城区大雨,世纪广场口香山路农贸市场口等多处重点交通路口排水管网拥塞外翻,积水较深,无法通行;人行老家属院、红缨幼儿园处干沟河施工单位封闭后,铺设面高于道路面,下水盖板孔小且少,泄涝不及,部分住户院内积水。
整改情况:一是局计划建设股组织对世纪广场口、香山路农贸市场口等易涝重点区域及城区主次干道排水管网13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淤疏浚、增加排水箅子,确保排水管网畅通。排查中未发现管网破损、塌陷等问题。二是计划建设股组织对人行老家属院、红缨幼儿园周边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增加排水口4处、增加雨水箅子108个。同时,对施工影响区域周边排水设施进行同步检查与疏通。三是提前制定了《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明确汛期前(4月底前)必须完成城区所有排涝设施(包括管网、泵站、窨井盖、收水口等)的全面检查、维护、清淤等工作内容,重点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和维护力度。四是足额配齐防汛抢险物资,组建33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细化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流程,确保极端天气期间人员、设备能准时到位开展应急处置。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5.关于化解资金风险有盲区的问题
自2009年起,县城管局分别注资成立了畅通、通畅、天辰等市政维护有限公司,用于承揽城区基础设施改造维护的小修小补等市政业务。至2024年年底,通畅因周转资金已借贷银行1000万元,天辰清算后负债注销。目前,小修小补的业务已不承担,但两家公司因内有资金拆借,外有银行贷款,只能苦于维持,若清算或注销不及时,通常每年仅利息需支出37万元,存在资金断链的债务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于2025年11月5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资金风险化解工作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规范企业运营和资金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建立畅通、通畅及原天辰公司未评审项目台账,明确项目责任人、竣工时间和决算资料清单。协调财政评审部门启动评审程序,目前14个项目已提交完整资料,正在评审中。三是查清工程款总额、拖欠金额和资金拆借情况。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工程款拨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6.关于运行审查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审查从业资格不严,优燃燃气供应有限公司配送工13人未获得“瓶装燃气送气工”的专业资格证书,从事配送接运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燃气公司13名未取得专业资格证的送气工参加了2025年8月27日省住建厅第四期燃气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其中6人取得从业资格证,7名送气工人未通过培训,2025年9月19日燃气公司对7名未取得资格证的送气工做出停岗及劝退处理。二是2025年10月11日对燃气公司下发督办通知,要求立即排查从业人员资格,严禁无证上岗。目前全县具有上岗资格证燃气配送人员共68名。三是按照燃气公司安全培训每年不低于2次要求,2025年11月已完成2轮安全培训。四是举一反三城管局对监管的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等行业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设备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0月份以来,对以上行业部门进行检查3次,整改问题4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7.关于监督收费项目公示不严的问题
优燃燃气供应有限公司城南、城北两个供应站价格公示要件不齐,业务范围内的减压阀、燃气管、燃气瓶租用押金等项目收费未依照公示要求列出清单,依据、范围、标准及监督电话缺失;源鑫能源利用有限公司营业厅收费标准公示以A4纸张贴,与醒目的要求差距大,单元房和自建房的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2700元、3300元,反映不出价格构成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全县3家燃气公司(优燃燃气公司、源鑫能源公司、裕润燃气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完成收费公示,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张贴收费项目明细、收费标准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社旗县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的通告》等政府文件;二是坚持每季度对燃气公司营业网点公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25年10月15日城管局公用事业股开展第4季度检查,未发现其他违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8.关于推进老城区陈旧供水管网更新迟缓的问题
福寿社区周边区域供水管网距今已有50余年,配套设施老化,水垢、水藻等杂质较多,自来水时有浑浊现象,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运用行政和法律保障规费征收办法不多,自2022年以来,共4个单位和企业拖欠污水处理费101.4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实施《社旗县老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实施方案》,现已完成福寿社区供水管网改造;老街、牌坊、永安、兴隆、东裕等社区的改造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二是健全水厂试验室管理、卫生等系列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对原水、出厂水开展全面检测,检测合格率始终保持 100%。三是完善《供水管网维护清洗管理制度》,坚持每半年分段对供水管网实施冲洗作业,有效清除管网内沉积物,切实保障供水质量稳定。四是建立污水处理费追缴台账,原4家单位共拖欠污水处理费101.43万元,征收中心对三家事业单位进行书面催缴,对1家拒不配合的企业移送法院执行。截至2026年1月7日,社旗一高追缴入非税户20.02万元、社旗二高更正核减1.55万元、社旗职高追缴入非税户4.69万元、河南信合法院执行0.834万元,共追缴(核减)入库27.1万元,剩余款项正在依法追缴中。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19.关于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次数较少,未形成2022年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和年度报告;2023年和2024年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规范,未研判出问题;2024年度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不规范,签发人非党组书记。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针对意识形态报告不规范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按相关规定制发了2025年度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三是按照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党组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四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社旗县城市管理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内部工作群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日常管理。五是制定并完善《社旗县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责任人及监督问责办法,严格落实三次审核、三次校对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0.关于开展理论学习走形式的问题
中心组学习无学习记录、计划表,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齐。个别中心组成员交流研讨材料疑似网上下载,出现不通顺语句“提供了抢自评实践遵循”等;党组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标出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运动会”的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15日,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5年下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12月30日,制定了《中共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6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自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中心组分别于10月28日、11月28日开展2次集中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自学、领学、交流研讨”等规定流程,局机关党委安排专人全程完整记录学习过程。二是12月25日,机关党委对中心组两次的学习记录、全体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及交流发言材料进行了抽查,未发现学习记录内容不符、研讨交流材料网上下载或抄袭现象。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社旗县城市管理局会议流程管理制度(试行)》于2025年11月1日印发执行。四是对交流研讨会上的“交流研讨材料疑似网上下载”的问题责任人,在2025年10月23日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点名批评;对“会标错误”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薄弱环节方面
2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025年以来,党组没有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系统研判易发违纪问题,部署防范措施并完善机制。党组和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股室开展廉政谈话少;2022年至2024年党组3个“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已形成党组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重点研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结合五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严格执行《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依据制度,共计开展了58次谈心谈话。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指定办公室规范会议记录;2025年10月以来,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次。四是2025年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顾清魁同志就“2022年至2024年党组3个‘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充分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监督的意识不强,局限于按上级部署督查、收集资料,对党组工作具体成效和质量关注较少,2025年未出席党组议事会议。机关纪委党内日常监督不到位,抓早抓小的能力不足,2022年以来,20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在研究重点事项召开党组会议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到会监督,10月份以来派驻纪检组共参加城管局党组会4次,主动履行了重大问题派驻组监督责任。二是2025年10月20日—2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城管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共5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对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运用了第一形态处置。三是建立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台账,坚持每周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检查,2025年10月以来共开展纪律检查12次,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四是11月14日下午,召开了系统党员纪律作风会议,党组书记顾清魁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局机关纪委书记刘沈军同志领学了相关纪律方面文件,与会同志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顾清魁同志就作风纪律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和规矩的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3.关于施工流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企业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目前已接近完工;城管局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进场原材料(钢筋、管道、防水卷材、混凝土、砂、水泥、石材等)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报告,存在原材料不合格却投入使用,可能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风险;该项目一标段,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不同人记录,施工内容、人员和设备投入几乎逐字相符,有伪造嫌疑。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5日,制定《城管局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管流程》。二是巡察整改以后在建项目进场原材料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严禁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10月以来共检测2批施工材料,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三是对在建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施工流程详细记录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不定期抽查施工工程记录,近期抽查了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针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及其它问题”,城管局立即组织内部技术人员对“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图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五是局机关纪委对计划建设股相关责任人员王淼、张学文进行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4.关于竣工验收不完善的问题
滨河南路双侧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增加道牙、盲道、路灯维修等多项工程,超概算投资29.76万元。滨河南路、北路双侧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验收合格后,城管局未按规定移交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6日组织业务股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了工程管理法律意识。二是2025年12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城管局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监管流程》并严格执行。三是整理滨河南路、北路双侧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已向县住建局移交备案。四是由局机关纪委对计划建设股相关责任人员王淼、张学文进行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5.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责任缺失的问题
城管局对滨河南路、北路双侧人行道改造等项目的中标施工单位,没有依规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银行保函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行为进行规范,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制度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8日,组织业务股室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提升了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2025年12月5日,制订了《城管局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监管流程》,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后30日内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具银行保函或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权益。三是由局机关纪委对计划建设股相关责任人员王淼、张学文进行通报批评,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6.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
2023年1月,垃圾处理厂超范围、无依据为10名临时使用人员发放文明奖1.25万元。2022年,广场办17人重复领取值班补助252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6日召开城管局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组织系统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的通知》(宛纪文〔2020〕4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7号)及社城管纪〔2020〕4号关于值班补助发放标准的文件,提高了思想认识。 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会计凭证制作不规范、监督审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整改进行了安排。二是局机关修订了津贴补贴发放制度,于2025年11月印发执行。局属二级单位参照制订了相应的制度。三是针对“2023年1月垃圾处理厂超范围、无依据为10名临时使用人员发放文明奖1.25万元;2022年广场办17人重复领取值班补助2520元”等问题,纪检部门已启动调查程序,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待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后将依据监察建议书持续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7.关于会计凭证制作不规范的问题
财务人员交接更新信息不及时,园林绿化中心财务负责人已退休两年,仍用其名字填写会计凭证;污水处理厂会计于2019年已借调局财务,但记账凭证中记账、复核、填制签名仍沿袭至今。自来水公司、垃圾处理厂记账凭证经办人、财务主管、审核、记账、出纳、制单均空白,记账凭证完整性和准确性无法保证。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6日召开城管局财务及管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制度,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会计凭证制作不规范、监督审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安排。二是局机关修订了城管局财务人员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于2025年11月印发执行。局属二级单位参照完善各自相应机制。明确在人员变动(退休、借调、离职等)后,必须及时更新会计凭证签章权限、系统操作权限,确保权责清晰、信息准确。三是局属各二级单位立即按《规范》标准对反馈的会计凭证问题进行了整改。园林绿化中心原财务负责人范歌变更为武琳,原记账人员武琳变更为王璨;污水处理厂会计凭证签名已更改为制单人:张晓方,记账人:张晓方,负责人:赵建旗,审核人:赵建旗;自来水公司补齐了空白信息,记账人:刘敏,制单人:刘敏,负责人:刘军,审核人:刘军;垃圾处理场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在2025年11月底之前已补签。四是每季度对各单位会计凭证进行核查,重点检查签章、信息更新及账务处理,2025年第四季度检查中未发现违规问题。五是机关纪委对巡察反馈的会计凭证不规范问题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8.关于监督审核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局机关2024年4月使用不合规的事业单位资金结算票据列支房屋租赁款1万元。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3月列支设计费用3万元,附件不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11月支付劳务费、租赁费1.08万元,无工时无合同;市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10月、12月支值班补助3190元、电脑维修费用1820元未附清单;智慧城管运行中心2024年3月列支值班补助1940元,无事由、无领导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6日召开城管局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组织系统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票据管理规定等文件。并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会计凭证制作不规范、监督审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局机关修订完善《城管局财务监督审核制度》于2025年11月印发执行。局属二级单位参照制定了各自相应的制度。明确原始凭证附件标准、票据使用范围及交叉审核流程,杜绝无依据列支。三是对各二级单位2024年1月以来的凭证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凭证附件、核算规范、审批流程等关键环节,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建立财务凭证年度抽查机制,对各二级单位2025年的凭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凭证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规范性,经抽查与复核,各二级单位凭证质量总体良好,未发现违规问题。五是局机关纪委对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问题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29.关于国有资产管控力度不大的问题
赵河公园的一处面积420平方米管理房,县建发公司自2015年起以每年3000元的价格,租赁作办公用房使用。2025年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装修为“星河澜岸音乐酒馆”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城管局对此违约行为未及时纠正,国有资产有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7日召开城管局资产管理及物料管理问题整改会议,会上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了公共资产租赁管理政策法规,提高了对公共资产规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针对赵河公园一处管理房擅自改变用途和天辰公司物品移交手续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2025年11月4日园林绿化中心对社旗县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其30日内停止该房屋的经营活动,并恢复办公用房用途,逾期园林绿化中心将依法维权。2025年12月19日园林绿化中心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三是局机关制定《城管局公共资产租赁审批制度》于2025年11月印发执行。局属二级单位参照制定各自相关的制度。明确涉及国有资产租赁协议签订、审批和后期监管等事项,从源头上做好防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0.关于固定资产交接不清的问题
城管局下属天辰公司2025年注销后,三轮车、摩托车、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分别转入畅通公司和城管局部门使用,移交和接收手续未及时办理,有丢失或被侵占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7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城管局资产管理及物料管理问题整改会议,会上组织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了公共资产租赁管理政策法规,提高了对公共资产规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局机关修订了《城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印发执行,局属二级单位参照制定了各自相应的制度。三是立即组织天辰公司和接收单位核对移交资产,建立移交清单,完善相关资产移交接收手续。目前已完成交接和相关资产确认。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1.关于物料管理制度不严的问题
园林绿化中心仓库保管台账管理有漏洞,消耗物品没有归口管理,2022年8月2.529万元除臭用品,直接交由环卫队公厕中转站使用,进出无章可循。水务服务中心材料管理库房相关工作制度简单且不醒目,退库手续记录不规范。污水处理厂物品采购、入库、使用环节均不规范,对每年购入的50万元至60余万元玉米芯和花生壳未签订采购合同,入库和使用记录不清晰。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及水务服务中心建立了物品出入库管理台账、明确物品入库时间、品名、数量、保管人员,出库时间、数量和用途,领取人和剩余库存等内容,明确仓库管理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做到购置物品用途清晰,账实相符,出现问题可精准追溯责任。二是要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及水务服务中心对现有库存进行全面盘点,登记造册,严格按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三是每季度组织人员对仓库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仓库管理规范有序。局机关分别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日对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的物料管理工作进行了2次现场突击检查。检查范围涵盖物料仓库现场管理、库存台账记录、领用出库单据等内容,发现问题现场督办整改。四是机关纪委对本次巡察反馈的物料管理问题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四)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新时代城管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32.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党组两名成员两次(2023年2月28日和6月6日)参加同一个会议,笔记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0日在局二楼会议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发扬严谨务实学风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和思想交流,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25年7月30日,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完善了《中共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5年下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12月19日,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6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自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党组中心组分别于10月28日、11月28日开展2次集中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自学、领学、交流研讨”等规定流程,局机关党委安排专人全程完整记录学习过程;12月25日,机关党委对这两次的学习记录、全体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及交流发言材料进行了抽查,未发现学习记录内容不符、研讨交流材料网上下载或抄袭现象。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笔记内容不一致”的党组两名成员进行了点名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3.关于中心组2022年、2023年未制定《党课》学习计划,记录简单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8日城管局党组中心组第9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顾清魁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并进行了思想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二是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组织生活制度若干规定》制定了2026年城管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和2026年城管局党员干部讲党课计划,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党员讲1次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1次党课。三是城管局机关党委指定一名党务专干负责记录中心组学习,准确记录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学习内容及交流研讨发言等关键信息,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4.关于党支部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园林绿化中心换届不严谨,党员人数、监票人、计票人记录不规范。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支部2025年上半年22次政治理论学习,签到表10次空白,时间、地点、主持人等均未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2日 城管局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各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三会一课”》制度等文件,重新梳理换届过程,对党员人数、监票人、计票人等关键信息进行规范,确保换届过程严谨、记录完整可查。会上针对园林中心支部换届不严谨问题,机关党委书记对园林绿化中心支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提醒。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城管局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记录规范指引》,要求每次学习活动须按照规范指引进行记录。对于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支部2025年上半年22次政治理论学习,签到表10次空白,时间、地点、主持人等均未记录问题,市政环卫支部书记对负责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5年12月29日 城管局机关党委对执法大队支部、市政环卫中心主支部、园林绿化中心支部和水务中心支部进行了抽查,各支部均能按照规范指引记录活动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5.关于在编人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部分不在岗人员未办理停薪留职和销编手续,19人在编不在岗,空挂编制。其中,城管执法大队11人,水务服务中心4人,园林绿化中心3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1人,未核实原因并妥善处置。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系统全面排查不在岗人员情况,对排查出的不在岗人员建立详细台账。二是对排查出的19名不在岗人员下达《限期返岗通知书》,明确告知拒不返岗的后果。至目前城管执法大队现已上班3人,2人提供住院病历请病假;水务服务中心1人提供住院病历请病假,1人正在办理离职手续;园林绿化中心1人已办理离职手续,其他11人正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完善了人员管理制度,对各单位人员编制和现岗位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在岗人员实行日常签到,防止出现因人员管理缺失引发的责任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整改中。
36.关于聘用人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城管局对所属的6个二级单位大量外聘临时人员监管不到位,使用临时人员246人中,80%以上未经单位商议,未签订合同或者协议;20%虽有合同但内容有缺失,对薪酬、期限未做约定;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等没有建档留存,需要技能和资质的岗位人员没有备案核验,管安全的弦绷得不紧,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分别制订临时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明确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审批、主管部门备案等审批流程,完善已录用人员的聘用合同,今后所有新聘用临时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10月以来未新增临时人员。二是各用人单位严格核验临时人员身份信息、健康状况与技能资格,建立临时聘用人员信息表,对临时人员现有资料规范存档备案。三是制定规范的聘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期限、报酬、安全责任及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法合规。四是每年均严格依照合同条款约定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或予以解聘的重要依据。五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原有临时人员246名,清退6人,现有240人,已建立 240名信息统计台账,其中局机关3人,执法大队1人,环卫中心95人,园林中心120人,智慧城管运行中心4人,水务服务中心17人。六是机关纪委对巡察反馈人事问题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7.关于指导依法行政力度不足的问题
县政府网站依法公开的城管局事项,委托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城市综合执法局,与受委托组织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人签订2025年度“行政处罚委托书”,执法大队以该单位一般同志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单位代码证书,并以此身份行使签订权利,接受2025年全年行政执法受托事项,法律定位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9日,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针对反馈的“行政执法委托法律定位错误”的问题,2025年10月9日,县城管局对城管执法大队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废止已签订的2025年度“行政处罚委托书”,更换法定代表人,重新办理机构代码证书。2025年10月30日,以城市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顾清魁)名义,与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人(彭文科)签订新的行政处罚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双方责任,委托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2025年11月19日,局法规股对城管执法大队的执法主体资格、人员持证情况及委托事项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8.关于案卷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案卷保管和调阅归档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年至2025年执法案卷缺失14卷。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4日组织城管执法大队案审室全体人员和档案管理专干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提高了相关人员对案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技能。二是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案卷接收与借阅台账,保障卷宗全程可追溯。三是针对反馈的“2022年至2025年执法案卷缺失14卷”问题,经查找,缺失的14份案卷已全部归档。四是城管执法大队对管理案卷的责任人李松根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39.关于2022年以来自然资源局移送城管局违法线索共29份,其中10份办理后复函、存档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8日,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了《南阳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实施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通过集中学习与深入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技能。二是2025年10月20日,局法规股根据《南阳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定并印发《社旗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办理流程》,明确了移交案件从接收、派发、立案、结案到反馈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并严格执行。10月以来,按照规定流程接受并办理移交案件3件。三是2025年11月19日,局法规股对下半年城管执法大队线索移送的复函及归档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核查了移交案件的台账记录、复函文件及归档材料,未发现任何违规情形。四是2025年11月15日,执法大队对巡察反馈的“对复函、存档不及时”问题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40.关于与接受下沉城管中队沟通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部分城管队员工作中对乡镇综合执法的界限存有困惑,在编制、待遇方面存在疑虑,城管局未及时厘清职责边界,防范责任缺失,加强心理建设的沟通疏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与下沉中队队员开展座谈,深入了解执法队员的思想动态与合理诉求,及时为下沉人员答疑解惑。2025年11月19日,刘沈军副局长主持召开城管执法下沉中队长座谈会,围绕下沉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研讨,详细了解了下沉人员的福利待遇、车辆装备等保障情况及队员诉求;针对队员提出的全供编制问题,依据方案相关要求逐一进行了解读。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培训,通过学习下放行政处罚权的事项、实施依据与裁量标准,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明晰职责边界,消除队员对执法界限的疑虑。三是围绕队员编制与待遇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精准回应队员核心诉求,稳定队伍思想动态,有效激发下沉队员的工作热情。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城管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还有不足。一是部分整改成果的长效巩固压力较大,如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市容乱象仍有反弹迹象,常态化管控的精准度和持续性有待提升;二是队伍专业化建设仍有短板,聘用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体系尚未完全成熟,执法人员应对复杂场景的处置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有待深化,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的响应效率仍需优化;四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覆盖范围不够全面,部分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等细节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巩固,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聚焦易反弹问题建立动态监测台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群众反馈”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二是加强队伍能力提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执法规范、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同时完善聘用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整体活力;三是健全协同治理体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解决问题,形成城市治理合力;四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向纵深延伸,以“绣花功夫”开展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行动,完善基础设施维护清单,建立责任到人、定期排查的长效机制;五是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动态评估,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及时修订补充,确保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83816363;电子邮箱:sqxcszhglj@163.com
中共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6年2月12日
豫公网安备
411327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