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服务类
(一)就业见习单位补贴:
对经人社部门认定,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按照人/月社旗县最低工资标准70%(今年标准1260元)给予就业见习单位补贴,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按照人/月社旗县最低工资标准110%(今年标准1980元)给予就业见习单位补贴。
咨询部门: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17513772160
(二)科技创新人才津贴:
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全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年薪超过20万元的科技创新人才,由企业自主推荐,3年内每年给予人才年薪20%、最高20万元的创新贡献津贴。企业全职聘请外籍工程师,可参照享受创新贡献津贴。
咨询部门: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17513772160
(三)柔性引才补助申报:
对“重点企业”柔性合作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给予人才年薪20%、最高20万元补助。
咨询部门: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17513772160
(四)青年大学生补助申报:
(1)对首次来我县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6万元、3.6万元、1.2万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
(2)事业单位引进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到教育、卫生系统从事业务工作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8万元、1.5万元、1.2万元的生活补助。
咨询部门: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17513772160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
咨询部门:社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037767926611
(六)社会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①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补贴给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企业(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给灵活就业个人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咨询部门:社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037767926611
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17513772160
(七)公益性岗位补贴:
1、适用对象:通过公益性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待遇,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咨询部门:社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037767926611
(八)免费提供线下线上招聘:
免费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专场招聘等专项招聘活动、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为求职者发布求职信息。
社旗县人社局官网:sheqi.gov.cn
社旗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社旗人社
咨询部门:社旗县职业介绍所 037783999129
(九)职业介绍补贴:
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免费为六类人员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人数,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300元/人。职业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介绍不得申请该补贴。
咨询部门:社旗县职业介绍所 037783999129
(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农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培训和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民(不包括在校生和在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2.培训时间:一般专业不低于40个学时的短期培训为主,复杂工种可适当延长。
3.培训流程: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由就业培训中心联合各乡镇(街道)协调组织实施,开班前需经人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日常监管及考核:各乡镇(街道)负责宣传组织工作;每班确定一名跟班班主任负责整个培训实施,由人社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包括核实学员人数、身份、考勤等。
咨询部门:社旗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037767862166
二、创业扶持类
(一)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1、适用对象:鼓励各类群体在互联网+十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创新创业。每年进行市级推荐,遴选一批优秀初创项目上报,最终由省里组织专家评审,选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
2、补贴标准: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的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四个档次不等的资金扶持。
咨询部门:社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037767926611
(二)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1、个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农村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以下简称“两类人员”)。符合中央、省财政部分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
2.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部分贴息(50%)。
咨询部门:社旗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037767926611
(三)开业(创业)补贴:
1、适用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类人员”、返乡农民工。
2、补贴标准:符合开业(创业)补贴条件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咨询部门:社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037767926611
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17513772160
(四)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补贴:
1、适用对象:对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的,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两类人员”劳动力就业情况,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2、补贴标准:奖补标准为2-5万元。
咨询部门:社旗县职业介绍所 037783999129
三、培训补贴类: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两类人员”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两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垫付就业技能培训费用的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2、补贴标准:取得就业培训技能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取得登记证的,按相应技能等级每人补贴800-4000元。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由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并拨付个人;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的,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
咨询部门:社旗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037767862166
(二)创业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两类人员”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两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高校其他在校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垫付创业培训补贴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补贴标准: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由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并拨付个人;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的,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确定为创业意识培训每人200元、创业实训每人3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每人1000元。
咨询部门:社旗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037767862166
豫公网安备
411327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