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社旗县璐璐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炸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社旗县璐璐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10月13日销售的油炸花生,在2025年10月13日抽样,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 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社旗县璐璐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10月13日销售的油炸花生, 5公斤,销售(使用)5公斤,库存0公斤。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对不合格食品企业主动暂停经营相关产品,下发召回公告,已食用未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社旗县璐璐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炸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社旗县璐璐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10月13日销售的油炸花生,在2025年10月13日抽样,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社旗县璐璐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10月13日销售的油炸花生,在2025年10月13日抽样,经抽样检验,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超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实际为租赁区经营者生产经营,超市不是违法行为实施主体,抽检不合格食品并非其生产经营,因此未对超市立案处理,责令超市对租赁区经营者加强管理。另外,对抽检不合格的实际经营者社旗县武镇食品店已另立案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社旗县璐璐超市(个体工商户)在接到抽样验结果通知书后,立即组织管理人员,对通知中的这一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排查原因,进行整改,保证严格要求租赁区负责人严格把控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豫公网安备
411327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