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社旗县2024 年第三批农村公路项目以及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首次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实现定标,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带来新变革。

“评定分离”模式,是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与“定标”环节相互独立。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既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针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方案、质量保障、安全措施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且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招标人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争、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组建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方法定标。参考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团队能力和水平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模式一方面减少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改变了过去评标专家既评标又定标的局面,有效规避部分专家因主观因素或受外界干扰而出现打分不公、权力寻租等问题,使评标专家回归专业顾问角色,专注于专业评审,提高评标专业性与公正性。另一方面落实招标人自主权与主体责任。招标人可依据项目实际需求制定定标规则,选择最契合项目的中标企业,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从源头提升项目建设质量,降低履约风险。同时,评定分离模式能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破“一评定终身”模式,让投标人难以通过操控评标环节达成目的,促使其依靠自身实力公平竞争,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下一步,社旗县将持续完善“评定分离”模式相关配套制度和操作流程规范,加强对招标人、评标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同时,强化对“评定分离”项目全过程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评标、定标环节实时监控、留痕,确保每个步骤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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