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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时间:2025-10-2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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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旗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落实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政治责任,有效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切实维护全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大局,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债务情况

(一)限额变动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4年初政府债务限额6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5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4.89亿元。全年新增下达限额10.29亿元(一般债务0.14亿元,专项债务10.15亿元),调减限额0.11亿元(一般债务0.01亿元,专项债务0.1亿元)。2024年底政府债务限额76.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94亿元。

(二)余额变动情况

2024年初,我县法定债务余额66.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45亿元专项债务54.62亿元。全年转贷债务收入11.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72亿元专项债务10.54亿元。当年偿还法定债务1.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58亿元专项债务0.51亿元。至年底,法定债务余额76.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59亿元专项债务64.65亿元。

(三)政府债券构成

2024年底,政府债券规模76.24亿元,其中:3-5年期6.58亿元,6-10年期27.5亿元,11-15年期26.95亿元,16-20年期1.22亿元,21-30年期13.9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支出。

二、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全年债券收支情况

2024年,我县新增债券6.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14亿元,专项债券5.92亿元。分项目情况是:

省级定向下达,用于增发国债项目地方配套

1)社旗县2024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0万元

2)社旗县下洼镇横梁沟山洪沟治理工程250万元.

安排专项债券项目9个,资金59200

1)社旗县赊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8500万元

2)社旗县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7000万元;

3)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迁建项目9000万元;

4)社旗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5600万元;

5)社旗县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3000万元;

6)社旗县新兴产业孵化园项目12800万元;

7)社旗县2023年年度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3000万元;

8)社旗县供销社县乡为农粮食仓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00万元;

9)社旗县仿真花产业园项目8300万元

(二)2024年底政府债券余额情况

2024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券余额为76.2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59亿元专项债券64.65亿元。

资金投向累计情况:铁路0.28亿元、公路1.71亿元、市政建设27.68亿元、土地储备2.29亿元、保障性住房6.14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0.09亿元、教育5.27亿元、文化5.21亿元、医疗卫生13.4亿元、社会保障1.01亿元、农林水5.2亿元、仓储物流基础设4.06亿元、其他3.9亿元。

(三)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和预算调整情况

社旗县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向本级人大报告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和预算调整情况,将到期本息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确保政府债务到期资金及时足额兑付,2024年共偿还本金1.09亿元,利息2.22亿元。

三、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情况

(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1、持续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风险预警提示制度。按月统计监测全政府债务变化情况,实施债务还本付息提示制度,提前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风险进行提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提前制定偿还计划。对重点领域加大风险监测力度,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风险管控,做到对苗头性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介入、早防范。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结果运用。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债务率、债务风险等级等指标。三是健全跨部门财政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引导金融监管、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直部门定期交换各自领域债务融资信息数据,推动全地方债务信息、金融机构信息、行业基础数据、场运行情况、财政金融风险状况、金融行业重大事项、突发事件情况等及时充分共享,形成风险联防联控合力。

    2、扎实推进督促落实机制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债务主体偿债责任,明确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措施清单,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全力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二是完善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构建财政、发改、国资、金融监管、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地方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研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配套政策、制度和措施,发挥好指导、督促、协调作用,形成风险防控合力。三是严格按照化债方案化解债务,定期统计全政府债务化解方案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进一步抓实债务化解工作,开展跟踪核查,及时整改,坚决防范制止化债不实问题。

    3、健全完善考核问效机制

    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观念,完善党政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在经济责任审计考核等考评体系中,增加分值占比。研究完善覆盖地方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的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4、严格执行追责问责机制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相关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健全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虚假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等情形,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情况及改革转型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融资平台债务及转型情况统计监测工作的规定要求,及时统计上报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全口径债务明细情况(含金融债务和非金融债务)、资产明细情况、市场化转型落实情况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情况及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分别按月和季度上报债务变动情况,扎实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全县共有4家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要求,截止2024年底,已实现1家平台公司顺利转型退出(社旗县古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退出2家(社旗县翔宇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社旗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退出1家(社旗县鑫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一步,通过加强动态监控、有序推动转型、规范投融资管理等措施,确保2026全面完成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化解和场化转型工作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法律和落实人大决议及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

根据债务管理工作要求,落实财政部门牵头责任,认真贯彻《预算法》、《监督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各项文件要求,规范债务系统管理、加强债务日常监管、不断强化风险意识、细化各项风险监测、积极推进债务信息公开,债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贯彻实施法律和落实人大决议、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

建立定期向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报告制度采取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日常通报相结合的方式。

每一预算年度开始前,县政府向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并将上级提前下达新增债券纳入年度预算草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年度中,增加举借债务数额时,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详细说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在决算草案及报告中编报经批准举借债务的情况,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县财政部门按季度通报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情况;每半年书面报告政府债务的管理情况;定期向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提供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数据,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防风化债第一责任。建立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成立了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工作,并相继制定印发《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社政办〔201758)、《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应急实施细则的通知(社政办201762)、《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实施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审定年度政府债务举借计划和偿债计划、研究决策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审定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健全防控机制,严守风险底线

严格专债资金监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不断健全制度规范日常管理;逐月对即将到期的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进行提示,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对隐性债务化解进行动态监测;逐月收集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和隐性债务问责情况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分年编制年度化债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化债措施,硬化化债计划约束,持续推进存量债务消化。

、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财政收入不高,偿债压力大。

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全县财政收入增长趋势放缓,财政收入增速持续走低,加之债务进入集中偿付高峰期,“三保”支出又必须优先保障,在地方财政紧平衡的状态下,债务还本付息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负担。

(二)偿债资金筹集困难,易引发风险。

偿债资金需要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受限于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偿债资金来源不确定性因素多,缺乏偿债资金筹集的保障机制,逾期偿债资金来源不稳定,容易引发风险。

(三)融资平台公司转型退出压力大

按照上级要求,平台公司须于2026年10月底前全部转型,但转型退出的前置条件是隐性债务清偿完毕,我县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基数较大,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同时,平台公司主要参与政府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股权收购项目等,承担着资金筹集的任务,而此类项目大多偏向公益性,周期长、收益低,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债务负担。同时,缺乏能产生较好现金流的经营性业务,收入不稳定,导致公司造血能力弱。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机制

    1、加强地方债务风险预警监测。严格落实风险预警提示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地方债务变化情况,定期评估地方债务风险情况并作出预警,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风险管控,做到对苗头性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介入、早防范。

    2、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升涉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各类风险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抓,加强协作配合明确突发风险处置措施及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综合考虑债务属性、成本、涉众程度等因素,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严防新增高风险涉众债务,强化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二)积极化解债务存量、控制债务增量

    1、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坚持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的原则。聚焦经济社会效益好、带动能力强、成熟度高的债券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能。压实项目主管单位偿债责任,加强债券项目收益管理,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将法定债务本息全额纳入预算,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从严从紧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资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全力清理盘活资产资源。建立县乡分级,政府、国有企业分类”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构建科学建账、适时调整、追踪问效、动态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形成全分级分类台账,动员和支持场主体按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参与资产盘活,变现回收资金优先用于债务风险防范化解。

    4、降低债务风险等级。全面落实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要求,尽全力化解债务存量,严防融资平台公开场债券和非标类债务违约,降低债务风险等级。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对隐性债务提前“清零”。充分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大中型银行协调,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等场化方式缓释风险。强化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争取信贷资金支持,降低债务成本,减轻偿债压力,避免“爆雷”。

    5、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依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资金来源落实等情况,加强评估论证,实施分类处置,压缩不必要、无效益或效益低的公益性项目。依据已开工的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评估继续建设和停止建设的成本损益,停建缓建一批,压减投资一批,全力保障一批,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对属于国家和省政府禁止建设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新建。

    (三)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

    清理整合退出一批,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清偿各类债务后场化清算,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销。兼并重组优化一批,对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实体类”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归并同类业务等方式,转型为公益类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转化一批,对有一定“商业类”实质的融资平台公司,严控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通过注入资本金、特许经营权、收费权、优质国企股权等方式,充实经营性资产,大力培育场化业务逐步实现场化转型。

    (四)建立健全督促落实监督问责和绩效考核长效机制

    1、强化责任监督机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台账,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协同,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政治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加强财会监督机制聚焦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强化财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围绕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归口财务管理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围绕日常管理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健全工作制度和内控体系。

    3、完善督导考核机制树立“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观念,将化债工作整体纳入系统管理,压实责任。建立定期督办机制,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化债专班全过程跟踪督促落实、定期督导。将化债进度纳入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作为地方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确保化债目标任务完成,持续巩固深化债务化解成果。

    4、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地方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对违规举债、滥用债务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平台类国有企业违法违规新增地方债务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对地方债务风险形成及化解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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