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社旗县多乐惠食品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社旗县多乐惠食品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8月5日采购的葱,在2025年8月5日抽样,经抽样检验,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 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社旗县多乐惠食品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店于2025年8月5日采购的葱, 50公斤,销售(使用)50公斤,库存0公斤。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对不合格食品企业主动暂停经营相关产品,下发召回公告,已食用未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社旗县多乐惠食品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社旗县多乐惠食品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8月5日采购的葱,在2025年8月5日抽样,经抽样检验,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社旗县多乐惠食品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8月5日采购的葱,在2025年8月5日抽样,经抽样检验,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销售商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给予商户行政处罚,处罚编号社市监当罚[2025]7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社旗县多乐惠食品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在接到抽样验结果通知书后,立即组织管理人员,对通知中的这一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排查原因,进行整改,保证严格要求经销商严格把控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豫公网安备
411327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