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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环保违法行为及合规管理
来源:时间:2025-10-1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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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常见环保违法行为(执法重点与高风险点)

环保违法行为不仅面临高额处罚,还可能影响企业信誉甚至生存,以下是最易触发风险的几类情形:

“环评”与“三同时”制度类(项目前期核心风险)

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如新建生产线、工艺改造等)未通过环评审批即开工,包括“未报批”和“报批未通过仍建设”两种情况。例如,某工厂为赶工期,在环评文件未获批时擅自开挖地基,即属于此类。

批建不符: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存在实质性差异。比如,环评批复产能为100吨/天,企业实际建成200吨/天;或批复中明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实际却改用燃煤。

未验先投或验收造假: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产。验收造假包括隐瞒环保设施缺陷(如废水处理池未做防渗)、篡改监测数据(如人为稀释水样)等。

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产能翻倍)、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办理环评。

(二)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类(日常运营高频风险)

超标排放:废水(如COD、氨氮浓度超标)、废气(如VOCs、颗粒物超标)、噪声(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等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

逃避监管排污(恶性违法):

暗管/渗井偷排:在地下埋设隐蔽管道,将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或利用废弃井、坑塘渗透污染物。

    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为省电费停运废气处理设施,或故意将污水绕过处理设施直排;污水处理设备故障长期不维修,导致处理效果不达标。

监测数据造假:在自动监测设备中植入程序篡改数据,或用清水替换采样点水样,导致监测结果失真。

无证/超许可排污:需持证排污的企业(如重点管理类和简化管理类)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生产;或虽有证,但超总量排放(如年许可COD排放量100吨,实际排放120吨)、超种类排放(许可证未包含该类污染物,却排放该类污染物)。

(三)固体废物管理类(易触犯刑责的高风险点)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将废酸、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的个人倾倒;或未经批准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此类行为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面临刑事处罚。

未规范申报危废:未建立危废台账(如未记录废油漆桶的产生量、去向),或向环保部门申报时隐瞒危废种类(如隐瞒含汞废物)。

危废贮存不规范:暂存间未设置防渗漏地面,导致废电解液渗入土壤;危废与一般固废混放(如废电池与废纸堆在一起);未张贴标准危废标识(如未标明“腐蚀性废物”)。

未执行转移联单:转移危废时未填写电子联单,或联单信息与实际运输的危废种类、数量不符(如联单写“废塑料”,实际运输废溶剂)。

(四)其他高频违法情形

应急预案缺失或未演练: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如未针对泄漏事故制定预案),或预案未向环保部门备案;全年未组织过演练,导致事故发生时无应对流程。

自动监测设备问题:应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未安装;设备未与环保部门联网,数据无法实时上传;设备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监测数据无效。

环保台账不完整:未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药剂添加量;台账记录不及时(如事后补记,与实际情况不符);台账保存未满5年(法定最低期限)。

拒绝环保检查:“负责人不在”为由拖延检查;关闭厂区大门阻止执法人员进入;拒绝提供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等资料。

二、环保合规管理核心要点(全流程风险防控)

企业需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管理”,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规体系:

(一)强化合规意识与责任机制明确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环保合规负总责,需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保障环保投入(如治污设施改造资金)。

设立专职环保岗位:根据规模设置环保部(大型企业)或专职环保员(中小型企业),明确其职责(如环评对接、设施巡检、危废管理等),并赋予考核权(如对违规操作的车间进行处罚)。

全员培训覆盖:对一线员工开展针对性培训——生产员工需掌握治污设施操作规程(如正确添加污水处理药剂);仓库管理员需学会危废分类(如区分废机油与废纸箱);财务人员需了解环保罚款的财务风险,避免因“省钱”而停用治污设施。

(二)全流程制度建设与执行“环评+三同时”全流程管控:

项目立项前,由建设单位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评估是否需要环评,避免“未批先建”;环评报批时确保内容真实(如如实披露生产工艺中的污染环节)。施工阶段同步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如厂房建设时同步铺设污水处理管道),避免“主体工程完工后再补建环保设施”。验收前自查环保设施是否符合环评要求(如废气处理效率是否达标),验收时提供真实监测数据,避免造假。

(三)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日常管理:

精准判断管理类别: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企业属于“重点管理”“简化管理”还是“登记管理”,按时完成许可证申领或登记。

细化许可要求:将许可证中的排放限值(如废气中颗粒物≤10mg/m³)、排放口位置、自行监测频次等转化为内部操作标准,张贴在生产车间、处理设施旁。

规范执行报告:按季度/年度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反映实际排放情况与许可要求的差异(如有超标,需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

(四)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化运行:

制定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污水处理站的pH值控制范围、曝气时间;废气处理塔的喷淋频率、活性炭更换周期等,张贴在设备旁并培训员工掌握。

建立巡检与维护制度:每日记录设施运行参数(如污水处理的进水量、出水COD值);定期检修设备(如每月检查废气风机是否正常运转),避免“带病运行”。

严禁擅自停运:因检修需停运设施时,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报备,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如减产、临时使用备用设施),并记录停运原因、时间及恢复情况。

(五)固体废物(含危废)精细化管理源头分类与减量:

在生产环节设置分类收集点(如车间门口设“废油桶专用箱”“一般垃圾筐”);通过工艺改进减少危废产生(如使用水性漆替代溶剂型漆,减少废溶剂)。

规范贮存:危废暂存间需符合“三防”标准(防渗、防漏、防扬散),地面做环氧树脂防腐处理,设置导流沟和应急池;不同类别危废分区存放(如酸性与碱性危废分开),每个区域张贴对应的危废标签(含名称、类别、产生日期、责任人)。

合法处置与联单管理: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录”筛选有资质的合作方,签订处置合同并留存资质文件;转移危废前在“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电子联单,确保联单与实际运输的危废一致,运输完成后及时确认联单闭环。

全生命周期台账:台账需记录危废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流程(如2023年5月产生废油漆桶50个,存放于暂存区A,6月由XX公司运走处置,联单号XXX),并附称重记录、转移联单复印件等凭证,台账保存至少5年。

(六)监测、应急与持续改进严格执行自行监测:

制定监测方案:根据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明确监测因子(如废水监测COD、氨氮)、频次(如废气每月监测1次)、点位(如车间排气筒、厂界噪声点)。

保证数据真实:委托有CMA资质的机构监测,留存原始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时规范操作(如采样时间、频次符合标准),严禁篡改数据(如修改监测仪器的读数)。

公开监测结果:按要求在企业官网或排污许可平台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如每月公开废水排放浓度)。

(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编制实用预案:针对企业风险点(如火灾、爆炸、生产环节、油罐泄漏、危废流失)制定预案,明确应急指挥分工、处置流程(如泄漏时如何围堵、疏散)、物资储备(如防渗沙袋、吸附棉)。

定期演练与修订:每年至少组织1次实战演练(如模拟危废泄漏后的围堵、清理),记录演练问题并修订预案(如补充应急物资清单);预案需向环保部门备案,修订后及时更新备案。

(八)建立自查与改进机制:

定期内部审计:每月由环保员开展现场检查(如检查危废暂存间是否规范、设施运行记录是否完整);每季度由管理层组织专项审计,重点排查高风险环节(如危废处置、在线监测设备)。

闭环整改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如台账记录不全),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如3日内补全记录),并验证整改效果(如复查台账是否完整),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验证”的PDCA质量管理循环体系

跟踪政策更新:及时了解法规变化(如排放标准升级、危废名录调整),确保管理措施与新规同步(如提前改造设施以满足新的排放限值)。

环保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违法成本远高于合规投入——不仅可能面临数十万元至数千万元的罚款、按日计罚(每日按原罚款数额累加),还可能被责令停产、查封,负责人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污染环境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企业需通过“责任到人、制度健全、流程规范、记录可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将环保合规融入生产、运营各环节,既能规避风险,也能提升绿色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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