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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啦!缴费标准为400元/人,12月31日缴费截止!
来源:时间:2025-10-1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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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已开始,12月31日缴费截止,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其中,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实行“免申即享”,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全额资助,无需缴费;低保对象等享受定额资助的其他困难群众,只需个人缴费310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9月29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关键信息需要变更的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方可缴费。可通过微信“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行参保登记,也可在户籍地、居住证办理地所在村或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已参加上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关键信息不需变更的,可直接缴费。

今年,我市税务部门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河南税务”App、“云闪付”App办理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河南税务”或“支付宝”—“豫事办”等渠道完成缴费。

线下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主要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外地人员持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各县(市、区)税务办税服务厅缴费。我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出生当年不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出生次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相关知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中国于2016年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建立的统一医保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国务院于2016年1月12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省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规划,各统筹地区于同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该制度通过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实现城乡统筹,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提升至61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2024年8月26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国家统计局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参保人数达94713.73万人。 

2025年1月至8月,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6855.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6620.32亿元。



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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