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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考核奖励政策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时间:2025-09-0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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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考核奖励政策是我县一直坚持的重要惠企政策之一,该项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制造业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增强了企业竞争力。但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现有奖励政策已不再完全适应我县当前经济发展需求,经过对中央级省级政策导向、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周边县市区政策对比、企业发展需求反馈等多方面因素论证,现就我县正在实施的《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考核奖励政策的意见》(社政【2022】1号)文进行修订完善旨在加大对企业在技术研发、智能制造、品牌建设、节能降碳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从而提升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51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33号)

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宛政202122号)

4、《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30号令

5、《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

6、《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宛202132号)

7、《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助力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宛202126号)

三、修订内容及依据

1)修订内容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包括制造业企业成长奖、制造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绿色发展奖、制造业质量品牌奖、制造业创新奖和制造业“三大改造”奖补五个方面12项奖励内容。其中,保留奖项7项、删除奖项2项、变更奖项3项、新增奖项3项。具体如下:

1、对“质量标杆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称号奖补进行保留。

2、对“制造业创新示范企业”和“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两项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不再征集的奖项进行删除。

3、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奖励金额和“三化改造”补助进行调整。具体变更内容为:

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原奖励5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车间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原奖励20万元)

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原奖励50万元)、20万元奖励(原奖励30万元)。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实施“三化改造”项目的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补助基数以发票核算为主,发票计算区间以当年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一致。按照项目购置生产、设计、检测、监测等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10%(原补助按照2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新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表彰”荣誉称号,具体为:

对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全口径500万元及以上的,授予“重大贡献企业”荣誉称号;

对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全口径100万元以上及500万元以下的,授予“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

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数字领航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及数字化、“头雁企业”、新一代信息融合荣誉称号奖励,具体为:

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3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1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奖励1万元。

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奖励30万元;对当年被评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奖励20万元。

对当年被认定为省数字领航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当年被认定为头雁企业的奖励20万元。

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数字化转型、智能应用场景、工业互联网、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大数据等领域内试点(示范、标杆、揭榜挂帅)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领域内同一层级的多个称号只给予一次奖励。

新增培育发展创新产品奖项,具体为: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首套件核心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科技创新考核奖励变更项: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一次性补助1万元(原奖励2万元);规下企业一次性补助0.5万元(原奖励2万元)。

2)修订依据

本次《意见》修订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上级政策调整。

2025年1月份,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最新管理办法,工业转型升级类项目申报门槛由原来的2000万元提高到了5000万元(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申报门槛为500万元),我县多数技改项目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且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企业仅4家,政策的调整让我县企业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难上加难。二是企业发展所需。关键技术攻关、智能化改造、绿色低碳转型、专精特新培育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大对这些领域的支持力度,有利于企业提质增效扩能,进一步发展壮大。三是县域发展所趋。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信厅将加大对国家级标杆企业(基地、园区、集群等)以及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县的资金支持力度,而专精特新、智能工厂、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中心、示范平台、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称号是县域申报示范引领项目的要素条件,加大对这些荣誉的奖励,有利于推动我县创建国家级示范引领项目荣誉称号。

3)亮点体现

1、突出创新驱动:继续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载体进行扶持,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新增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等的奖补力度,支持企业核心技术攻关。

2、聚焦转型升级: 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提升,继续支持企业设备购置、软件投入进行补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的支持力度,对2024年以来数字化领域的数字领航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奖补,鼓励企业走数字化转型发展道路。

3、完善梯度培育:构建覆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体系,给予分层分类精准支持,加快构建我县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体系

4、优化服务机制:由县打造制造业创新发展高地专班牵头,按企业申请、部门初审、专家评定、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认定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及时核拨奖补资金。

四、咨询渠道

联系单位:社旗县工信局

联系地址:社旗县红旗路中段

咨询邮箱:sqxgxjbgs@126.com

联系电话:1589336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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