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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健全完善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工作运行制度机制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官网时间:2025-08-0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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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工作运行制度机制的通知》,健全完善了8个方面20项机制,以促进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工作高效顺畅运行。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本地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要高效筹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丰富拓展审计委员会会议议题,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分送涉及责任单位。要健全审计重大事项首报直报机制,审计监督重大事项首先要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要情、专报,特别重大敏感事项要直接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纪律规矩,完善工作程序,提高流转效率,审计重大事项特别是重大审计成果必须全面及时完整向上级和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要以年度审计计划为源头,按审计项目建立审计成果及报告情况台账,加强动态跟踪检查。

  通知强调,要强化党委审计办督查督办职能,推动建立“分解任务—建立台账—定期督促—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由本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直接督办的事项,要主动跟进掌握办理进度及结果;党委审计办直接督办的事项,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印发通知(函)等形式,及时分送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办理结果汇总后要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全面如实报告,根据需要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通知强调,要科学把握贯通重点,持续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大、财政、统计、金融、国资、党政督查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健全和落实会商联络、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结果共享等机制,增进监督合力。

  通知强调,要加强党委审计办纵向贯通,确保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谋划开展工作。要加强审计资源统筹,高标准推进统一组织项目,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由点及面提升,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推动提升整体工作能力。

  通知强调,要健全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编制及报批机制、分类汇总直报、结果反馈通报机制等,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将经责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委审计办平台作用,巩固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加强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管控,确保高质高效整改到位。要用好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压紧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助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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