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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公示
来源:时间:2025-07-3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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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

2025年社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凡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按照县级规划督查、乡镇统筹实施、学校具体落实的原则统一进行。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公办小学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采取划片方式进行招生。

(一)入学条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由其家长持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划定的学校提交材料并进行报名登记。

(二)招生时间:

农村小学:7月29日-31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1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1日-13日,集中处理农村招生遗留问题。

城控区小学8月7-9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2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8日-20日,集中处理城区招生遗留问题。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公办初中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采取划片招生。

(一)入学条件:2025年小学毕业的应届生,由其家长持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大厅提交材料并进行报名登记。

(二)招生时间:

农村初中:7月29日-31日,到划定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1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1日-13日,集中处理农村招生遗留问题。

城控区初中:8月4-6日,到六年级毕业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进行网上审核录取,8月20日前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线下报名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8月18-20日,集中处理城区招生遗留问题。

三、民办学校招生

面向审批地按计划招生,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分别与所在辖区小学段、初中段报名时间一致)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依据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严格落实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招生宣传内容要经过教体局民管办审核备案后才能公示和宣传。报名点设在招生学校,民办完全学校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没有初中部的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及其他年级需要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校就读。

四、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县内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学校要求的材料到就近有学位学校审验通过后登记报名。

①适龄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②真实规范的租房合同;③务工者出具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经商者出具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能够提供用人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的学生,在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优先就读。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

六、招生入学报名方式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申请2025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一、七年级入学的学生家长,需提前在手机端下载“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完成实名注册(注册人需为学生监护人,并且与学生同户或为房产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携带相关招生入学材料到规定的新生入学报名点提交材料并进行报名登记,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对因材料问题无法通过数据核验的家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通过学校线下新生入学报名点进行报名。每名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不能兼报。严禁填报不实信息,因信息填报错误或伪造信息不能被识别或影响正常录取的,后果由填报者本人负责。

七、城控区中小学校学区划片服务范围

县一小划片服务范围:从赊店路与兴隆路交叉口,沿兴隆路向北到红旗路(与二小界),沿红旗路向西到邮局口(与三小界),沿西门外北街向北到香山路交叉口,沿香山路向西到政和街(与六小界);沿政和街向南到红旗路交叉口,沿红旗路向东到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南至赊店路口(与七小界),沿赊店路向东到兴隆路口。此范围以内区域(除福兴花园、金城富贵苑划归七小外)为一小服务区。

县二小划片服务范围从红旗路水门口沿寨墙向北到正对天桥街处向西到马神庙北街,沿马神庙北街向南到天平街,沿天平街向西经万成街、赊店路到建设路交叉口,沿建设路向南到老赵河桥。该线以南以东区域(含周庄村)属二小学校服务区。

县三小划片服务范围:从马神庙后街与天桥街交叉口向南(该线系与二小分界线)到天平街,沿天平街向西经万成街到兴隆街交叉口,沿兴隆街向北到红旗路交叉口,沿红旗路向西到西门外北街,沿西门外北街向北到香山路,沿香山路向西到建设路,沿建设路向北至唐庄界(该线系与六小分界线)。此范围以内区域属社旗三小服务区。

县六小划片服务范围从建设路北唐庄界起,沿建设路向南到香山路(东与三小界为分界线),沿香山路向西到郑州路,沿郑州路向北到唐庄界。该区域属六小服务区。

县七小划片服务范围:从郑州路与香山路交叉口沿香山路向东到政和街,沿政和街向南到红旗路,沿红旗路向东到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南到赊店路,沿赊店路向东到建设路,沿建设路向南到赵河桥,沿北滨河路向西至郑州路口,沿郑州路向北到香山路口。此范围以内区域和福兴花园、金城富贵苑属七小服务区。

赊店镇彭岗小学划片服务范围:赊店镇彭岗村。

赊店镇李林庄小学划片服务范围:赊店镇李林庄村。

赵河街道办辖区小学划片服务范围1.县十一小:河南街、望东庄户籍学生(部分自愿选择县十小就读的除外)以及富民路以东一长江路以北一建设路以东区域内的非本地户籍学生。2.县十小:自愿选择县十小就读的河南街、望东庄户籍学生;南高杆灯向南,沿建设路向南到宏达路,沿宏达路向西到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南到工业大道,沿工业大道向东到富民路,沿富民路向北到长江路,沿长江路向西到南高杆灯区域内的非本地户籍学生。3.赵河辖区其他小学招收本村学生。

潘河街道办辖区小学划片服务范围1.贺新庄小学招收本村学生;2.柳营小学招收贾楼、柳营两村的学生;3.县九小:北京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北京路以西区域,沿长江路向西到昆仑大道以东范围的学生(其中:朱庄户籍、三杰盛世新城、金桂花苑、长安明珠、盛世阳光除外)。

县八小划片服务范围从赵河桥向南沿建设路到宏达路,沿宏达路向西到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北到长江路,沿长江路向西到经一路,沿经一路向北到北滨河路,沿北滨河路向东到赵河桥(其中:含普罗旺世、朱庄户籍、三杰盛世新城、金桂花苑、长安明珠、盛世阳光)。

县一全小学部划片服务范围:从安澜桥沿郑州路向北至唐庄乡界,此线以西赵河以东区域,北至唐庄界。

县一全初中部划片服务范围:(一)县一全(校本部)初中部服务区:与一全小学部划片服务范围一致。

(二)县一全(东校区)初中部划片服务范围:郑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沿郑州路向北至唐庄界以东区域;郑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到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南到香山路,沿香山路向东到西门北外街,沿西门北外街向北到泰山东路,沿泰山东路向东至潘河以北区域。

县一初中划片服务范围:赵河以北,沿建设路向北到香山路,沿香山路向东到西门北外街,沿西门北外街向北到泰山路,沿泰山路向东至潘河以南区域。

县二初中划片服务范围:赵河以北,沿建设路向北到香山路,沿香山路向西到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北到泰山路,沿泰山路向西至郑州路以东区域。

县三初中划片服务范围:赵河以南区域,沿滨河南路与赵河西交叉口向南至朱庄加油站以东区域,自朱庄加油站沿长江西路至北京路口以北区域,自长江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南至宏达路以东区域,沿宏达路至望东庄(含)一线至东赵河西岸以北区域(含长安明珠、盛世阳光、朱庄户籍

县四初中划片服务范围:长江路以南的赵河、潘河街道辖区除县三初中划片服务范围外区域;城控区其它学校学位满后不能接纳的学生。

县二全小学部划片服务范围:从安澜桥西头沿赵河西岸向南到经一路、沿经一路向南到长江路,沿长江路向西到高速引线,沿高速引线向北到唐庄界,向东到赵河西岸以内区域。

县二全初中部划片服务范围:与县二全小学部划片服务范围一致。

 

其他乡镇初中片区以辖区中心校服务范围为招生服务片区;小学以辖区中心校划定的各小学服务范围为招生服务片区 

 

        附件.2025年城区新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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