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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办事指南
来源:时间:2025-07-3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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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办事指南
社会救助办事指南
共四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
申请由户主(或一名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递交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信息及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身份信息
审核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开展信息比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并将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进行审批,发放证书,建立台账,次月起开始享受;公示期满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组织重新调查、民主评议,并重新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下发申请人书面告知
政策释读城乡低保:共同生活家庭成员12个月以来月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保障线(2023年城市低保630元、农村低保440元),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城乡特困:符合低保的前提下,满足“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临时救助:突发临时困难、突患重特大疾病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根据受困难程度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12个月以来月人均纯收入超过低保保障线,低于低保保障线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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