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部署、监督、检查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镇平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镇平县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九)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事件,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派出所工作。
(十)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三)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五)组织毒品案件的侦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六)组织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对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承担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申报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南阳市社旗县红旗路西段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7-67921283
通讯地址:南阳市社旗县红旗路西段
邮政编码:473300
负责人:史承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