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发电企业日常运行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制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措施;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社旗县企业服务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和推动产业转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综合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社会服务领域、应急和公共安全统筹工作;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空间信息应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数据管理与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军工单位改革改制工作;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军工行业核心能力建设工作;负责计量、安全、保密、行业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支持军工企业“军转民”和社会企业“民参军”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核能产业、核设施监管及核事故应急管理、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等涉核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与军工企业的战略合作、协调服务等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县洁净型煤经营监督管理。
(十五)做好原国有企业改制遗留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公地址
南阳市社旗县红旗路西段综合办公楼后楼8层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7-67921149
通讯地址:南阳市社旗县红旗路西段综合办公楼后楼8层808
邮政编码:473300
负责人:陈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