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全融紧密结合。
(四)围绕重点产业、标志性引领产业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创建 国家、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攻关方向并协调,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审工作。
(七)牵头推进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牵头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县科技人才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报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报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县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科技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社旗县科学技术局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科技管理股(监督评估股)、电子信息与新材料科技股(生物医药与社会事业科技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股(社旗县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南阳市社旗县红旗路西段综合办公楼后楼8层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7-67678167
通讯地址:南阳市社旗县红旗路西段综合办公楼后楼8层805
邮政编码:473300
负责人:李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