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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来源:时间:2025-07-2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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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章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调研督查室)。

(三)依法行政指导监督股。

(四)法制审核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宣传和信息化工作股。

(七)法律援助工作股。

(八)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管理股。

(九)基层工作指导股。

(十)社区矫正管理股。

(十一)计财装备股。

(十二)政治部。

三、派出机构

社旗县司法局设下列派出机构:赊店司法所、唐庄司法所、陌陂司法所、下洼司法所、朱集司法所、饶良司法所、苗店司法所、郝寨司法所、兴隆司法所、太和司法所、李店司法所、晋庄司法所、大冯营司法所、桥头司法所、赵河司法所、潘河司法所。


办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社旗县赊店镇香山路西段

联系电话:0377-67921409

负责人:王英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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