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废止通知
为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社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自查清理,现决定对社发改(2023)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旗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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