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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社旗县国防动员保障中心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时间:2025-06-3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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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县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

    社旗县国防动员保障中心(由综合股、政策法规与工程管理股、指挥通信股、战备保障与潜力资源股联合实施,必要时协调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协同检查)。

二、检查对象

1.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履行人防义务、是否办理人防工程同步建设审批手续、是否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手续、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等。

2.已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如商场、住宅小区等,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改造及占用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单位:检查设施安装、拆除及日常维护情况。

 

三、检查事项

(一)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人防义务履行手续的监督检查

1.是否办理人防工程同步建设审批手续;

2.是否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手续等。

(二)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1.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2.监理、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及工程实体质量;

3.竣工验收备案情况,是否存在未验收交付使用问题等。

(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1.日常维护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是否畅通完好;

2.是否存在擅自拆除、改变工程主体结构或危害安全的行为;

3.防护设备性能及平战转换方案落实情况等。

(四)防空警报设施专项检查

1.阻挠安装或擅自拆除防空警报设施的行为;

2.设施维护及警报设施响应能力等。

四、时间安排

各检查事项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或根据上级部门检查时间安排。

五、检查方式

1.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按5%-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投诉集中、风险较高项目的人防义务履行情况重点检查。

2.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实地查验人防工程实体质量,同步核验施工、监理资料。

3.暗访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突击检查,对人防工程内的安全隐患、违规行为进行排查与清理。

六、处罚依据与处理措施

(一)处罚依据:

1.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限期补建或罚款;

2.对侵占人防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限期整改或罚款;

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处理措施:对问题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进行行政处罚,逾期未改的,列入失信名单并公开通报。

七、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检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检查,不得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程序。

2.规范执法:检查人员须持证上岗,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发现违法行为后当场固定证据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3.信息公开:检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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