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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装改造消费政府补贴活动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5-05-2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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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引导广大群众抓住机会提升生活品质,根据《南阳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家装改造消费政府补贴活动,活动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对个人消费者旧房内部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时,对购买的地板、瓷砖、石材、涂料、壁纸壁布、墙板、脚线、吊顶、木门、防盗门、成品窗、暖气、地热、橱柜、门锁、龙头、淋浴器、坐便器、面盆、毛巾架、淋浴房、浴室柜、浴缸(含浴桶)、浴霸(含风暖)、拖布池、衣柜、书柜、电视柜、边柜、酒柜、床头柜、鞋柜、餐桌、书桌、茶几、沙发、椅子(凳子)、床(含床垫)、全屋定制、吸顶灯、落地灯、吊灯、筒灯(射灯)、台灯、开关、插座等46类物品、材料。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本次活动不予补贴,比如沙石、水泥、水电气暖管线等以及装修人工费用不予补贴。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装修房屋按照提供的正规发票金额给予补贴: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发票金额为全包价格(含材料费及人工费)的,按发票金额的50%作为补贴基数,按15%给予补贴;提供符合补贴范围的物品、材料发票的,以发票金额为基数,按15%给予补贴。每套房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一套房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已列入家居厨卫“焕新”清单内的4类产品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

申领条件

●日期有效。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采购的物品和材料补贴申领期限以发票(材料和物品发票、装修发票)开具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

●主体一致。补贴申领人应与合法房屋所有人、物品物料采购人、发票开具人、合同签订人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

●旧房要求。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且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等自用住宅。拆迁安置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未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须具有征迁安置协议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房屋交付入住时间的认定报告;二手房以该套房屋初始登记办证时间为准。

●用户均通过线上形式申请。参与活动前,需将下载云闪付APP或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仅限手机GPS定位在南阳市内的用户参与。

申请操作流程

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河南焕新或政府消费券专区,点击进入南阳家装改造活动,进入申请页面。点击立即申请,确认用户承诺书内容后,进入第一步:

1、南阳市家装改造消费补贴申请承诺表(线上填报)

2、选择小区所在县区及乡镇或街道,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拟申领补贴房屋所在位置(具体到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正反两面拍照上传)

4、申请人一类银行卡(拍照上传,OCR识别卡号,可手工更改);

5、与装饰企业或商户签订的装饰装修服务合同或物品材料采购安装合同(最少上传1张,最多可上传3张,需体现合同首页、显示金额页面、双方盖章页,系统不核验信息);

6、房屋改造施工前水印照片(最多可上传5张,系统不核验信息);

7、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最少上传1张,最多可上传3张,系统不核验信息)

经乡镇或街道初审通过后可进入第二步:

1、购置物品、材料及经销商家提供的出货清单水印照片(最少上传一张照片,最多上传10张照片);

2、普通增值税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不支持定额发票;发票抬头信息应与消费者姓名一致,物品、材料发票需明确物品数量与单价,建筑服务发票的税目子目为装饰服务,开具时间在活动期间内;所有发票须一次性上传,不得分多次上传(最多可上传10张,首张发票核验开票信息并与云闪付平台核验,其他发票信息不核验信息,发票需OCR识别购买方信息:名称;销售方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

3、装修开工后施工中水印照片(最少上传1张照片,最多上传5张照片);

4、改造完工后水印照片(最少上传1张照片,最多上传5张照片);

5、手工填写发票金额及拟申请补贴金额。

特别提示

●用户承诺书内容在用户点击同意协议内容的页面内显示。

●活动参与主体和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我们也呼吁全县人民,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积极参与家装改造消费补贴活动,让您的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在选择装饰装修公司和材料时,注重品质与安全,共同营造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的居住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请关注市、县房产中心、商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实施细则等政策或拨打咨询电话:60203196

 

 

                                              社旗县房产中心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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