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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民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时间:2025-05-1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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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干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和《社旗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就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双随机”抽查事项及抽查依据

(一)抽查依据

1、对养老机构的备案活动的监管

检查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

2、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

检查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对慈善组织的监管

《慈善法》、《社会组织抽查审查暂行办法》    

(二)抽查对象

1、在民政局备案的养老机构。

2、经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

(三)抽查内容

1、养老机构抽查内容

检查养老机构是否依法进行备案;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有提交年度报告,报告是否完整;检查养老机构是否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开展运营;《社旗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2、社会组织抽查内容

(1)按章程开展业务情况;

(2)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情况;

(3)重大活动决策执行情况;

(4)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情况;

(5)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价值确认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

(6)信息公开情况;

(7)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情况;

(8)党组织建设情况;

(9)《社旗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中规定的其他需要抽查的事项。

(四)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的方式。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从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抽取100%)进行检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派选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见证。

三、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1、养老机构抽查总数的3%,每年一次,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  

2、社会组织抽查总数的3%,每年一次,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  

3、慈善组织(社旗县慈善总会)全部抽查,每年一次,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  

四、抽查结果运用

1、对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社会组织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收回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2、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3、检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局是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法定责任主体,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此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2、组织业务培训。每年实施“双随机”抽查前,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抽查方式、抽查流程、抽查内容,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1.2025年度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计划表

附件2.2025年社旗县民政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3.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部门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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