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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赵河水毁修复工程(一期) 社旗县潘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来源:时间:2024-12-2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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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赵河水毁修复工程(一期)

社旗县潘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社旗县赵河水毁修复工程(一期)社旗县潘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社旗县水利工程质量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睿永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社旗县赵河水毁修复工程(一期)社旗县潘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

2.2项目编号:N4113271327000012001

2.3 建设地点:社旗县境内

2.4 项目概况社旗县赵河水毁修复工程(一期)治理范围为桩号 0-2100+047段河道,治理总长度共257M。社旗县潘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治理范围为桩号 0+230~0+450段,总治理长度220m。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截图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劳动合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工资关系);

3.6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7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9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3.10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1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的企业参与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下载专区《市场主体库信息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及减半缴纳金、承诺函四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及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对评价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或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5)依据(社公管办[2023]3号)规定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2月30日8:00至2025年1月 2109 :00。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 1月21日09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

6.2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6.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水利工程质量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社旗县东山货街1号

联系人:刘金勇

联系方式:187387063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睿永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两相路瑞金府邸一号楼1903室

联系人:张玉奇

联系方式:19836752007   

 

监督部门:社旗县水利局

地址:社旗县赊店镇东山货街1号

联系人:胡沛

联系方式:15503772712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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