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社旗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保障。一是做好工作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二是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局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工作落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坚持统筹谋划,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下属单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深化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局党组工作全过程,领导干部带头学做好表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积极动员民政系统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完成网络在线学习课程等相关业务工作法律培训,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果,扎实推进民政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整体提升民政服务机构依法管理水平。
(三)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一是发挥法律顾问实效。积极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民政领域决策和日常管理中来,为依法开展民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民政政策法规及工作台账40余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按照随机抽查办法和双随机抽查指导意见,每季度对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抽查覆盖率达到100%,并按规定公示抽查结果,着力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四)依法深化民政改革工作。一是多措并举推行婚俗改革。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感情和解处,配备1名专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对离婚当事人进行积极干预,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纠纷调解等服务,截至目前为186对登记离婚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劝导,有效发挥了减少冲动型离婚的作用。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据国务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审核,凡名称不规范或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促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结合民政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相关事务,及时规范发放民政民生资金,切实规范程序,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服务水平。
(五)持续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在办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养老服务等事项过程中,加大对民政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充分发挥敬老院、殡仪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婚姻登记中心、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二是依托各类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海报、悬挂横幅、对社区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和解读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不断加大普法活动力度,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16次,发放各类民政法律法规和工作宣传手册6000余份。三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及时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相结合,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等融合发展,设置法治文化宣传专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在线答题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普法宣传活动12次、普及法律知识3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知识学习深度不够。民政政策法规众多,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法律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欠缺,对法律法规掌握水平还不够高。
(二)普法工作缺乏创新能力。普法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群众普法形式简单,对开展普法学法教育、普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强,创新的方法和能力有所欠缺。
(三)民政执法力量较弱。民政业务工作量大,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执法力量还较薄弱,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和宣传培训。在全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民政法规特点和行政执法重点难点,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职工集体学法活动,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履职能力,形成依法决策、民主监督的良好局面。加强对外普法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日子进行法制宣传,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对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广泛宣传。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的监督。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清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