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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时间:2025-03-3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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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以及税务总局《“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扎实做好税收法治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依法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在制定重大税收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2024年,共对3项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三是加强法治学习。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等。2024年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6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场,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面对市场经济持续下行的复杂严峻形势,我们始终保持定力、严守纪律,全体干部职工携手并肩,日日加力、月月攻坚、季季克难,各层级聚焦主责主业,共担收入责任,克服了税源支撑不足带来的压力、优惠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外部监管趋紧带来的冲击。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4.65亿元。持续加强税收分析,全年向县委、县政府呈报12期税收专报、简报,有力服务上级决策。税收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先后被5次批示表扬。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常态化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精细化宣传辅导措施,梳理汇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行“一对一”“点对点”“一企一策”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年加速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时限压缩至一个工作日,积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留抵退税,积极执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市场主体。2024年,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退各类税收4.76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税收优惠政策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效应不断显现。我局“六税两费”优惠应享尽享率排名全市第1。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多角度、多层次开展“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收宣传活动,制作优惠政策讲解短视频3期,开展线上“云税直播”12期,搭建线上纳税人学堂4期,在线推送各类政策“大礼包”9个81条、“傻瓜式”操作指南5篇。与多部门加强协作,将厘金局创建为“南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挖掘利用社旗本地文化内涵,将税收宣传融入地方各类文化宣传的“大盘子”,开展了税法宣传进景区、进集市、进学校、进书会、进商超等系列宣传活动,延伸了宣传触角。央广网、中国网、光明日报、河南日报、大象新闻、河南县域经济网、营商河南等主流媒体对县局的创新做法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发布各类宣传稿件108篇,优化服务方面的工作经验被《中原税务杂志》刊发2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集体嘉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行政决策能力建设。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专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度。2024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2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或修订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强化税收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修改补充《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为税收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重大程序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三重一大”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坚决做到决策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科学决策;决策时坚持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决策作出后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执行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明确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4年,共公示执法信息12条,记录执法过程12次,审核重大执法决定9件。二是积极优化执法方式。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共对648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充分体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三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省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以《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得有越权或者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

(五)全面提升法治观念。一方面,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将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培训。2024年,共组织法治培训2期,培训税务人员90人次,有效提升了税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认真做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对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考前辅导,确保新入职税务人员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2024年,新入职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整改情况

2024年,我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税收法治宣传针对性有待提高。在税收法治宣传中,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但宣传内容和方式与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结合还不够紧密,部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执法人员在应对复杂税收业务和新型涉税问题时,还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税收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一定的协作机制,但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税收共治的合力尚未充分发挥。      

县局高度重视存在的不足,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不足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税收法治宣传需求调研。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纳税人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税收法治宣传方案,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法治培训体系。丰富法治培训内容,增加案例分析、模拟执法、实务操作等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互动式教学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实践锻炼和业务指导,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健全税收共治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税收共治中的问题。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联合执法效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完善税收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效。

  三是强化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加大法治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税收共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税收共治合力。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税收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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