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持证人姓名:李贵领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17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李梦乔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00190130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熊巍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30190110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王昊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1190005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付晓蕾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13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刘森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97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董洋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146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张珂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110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丁淼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47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秦九建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50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李涛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99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孙菡菡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77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周愉添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63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张沛栋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12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单元聪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125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王清双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134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刘明克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76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杜枝堂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16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岳林威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094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曹刚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社旗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豫税征411327190124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以上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