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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时间:2024-09-1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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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旅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一、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 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络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焦,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1、 预防预警信息


各级各类学校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预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 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2)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社旗县教育体育局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Ⅱ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抄报社旗县委政法委、县应急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同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与学校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委宣传部等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信息,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与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主流自媒体等沟通情况,提请协助和支持,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 应急响应


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县教体局处置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县教体局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县教体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社旗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案,指导县教体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迅速深入各相关学校,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必要时社旗县人民政府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各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校团体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必要时,由社旗县人民政府同有关部门报请市政府,启动南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Ⅵ—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启动本校应急预案,教体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党政领导、学校心理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有陪读的,可邀请家长介入,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必要时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应急工作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社旗县教体局、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学生工作和保卫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四、应急保障


1、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 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3、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4、 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好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善后与恢复


各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件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4、事件结束后,社旗县教体局要敦促各级各类学校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加以总结分析并报送处置工作组。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社旗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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