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社旗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清理工作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答:一是做好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需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要求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定期对县内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二、此次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一是明确清理的责任分工。在清理工作中坚持“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责任分工,组织县政府各部门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征集了清理意见。二是严格清理工作标准。主要是明确了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处理原则,即明确哪些情形下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宣告失效、宣告废止、予以修改或继续有效。三是规范清理工作流程。为确保清理结果合法有效,在清理专班初审基础上、委托专业机构复审,同时对分歧较大的清理意见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最后进行了法制审查。
三、对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答:对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分别根据不同情形,作如下处理:一是具有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者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者设定内容超越法定权限等情形的,建议予以废止;二是具有文件已超过适用期,或者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已被国务院、省、市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宣布失效等情形的,建议宣布失效;三是具有个别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者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等情形的,建议予以修改;四是无上述情形的,建议继续有效。
四、此次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是什么?
答:经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作出了《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并正式公布。对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现行有效的4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的40件,宣布失效(废止)的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