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274191250482)报送的由河南洁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S233线社旗县黑土流至郝寨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资料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联审联批办公会议(〔2025〕1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确保项目环保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行不得降低项目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和功能,确保各类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人为破坏生态的行为;优化施工方案,做好路段土石方平衡设计;施工中做好沿线路段的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影响。采取逐步逐段施工,边施工边恢复植被的措施,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外来入侵性物种,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2.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靠近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路段,采取临时围挡,加强洒水频次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散料运输车辆严密遮盖,限速行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冲洗;水泥、砂石等原料堆场采取设置围挡、搭设防雨棚、覆盖防尘布等措施,并定时洒水及时清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加强公路绿化、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雨季施工,以防止雨水冲蚀,严禁将沥青废渣冲入附近地表水体中;在施工营地设置隔油沉淀池,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周边村庄房屋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严禁将弃油及施工弃渣、废水等向水体倾倒,确保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夜间施工;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对机械的正确操作及维修;运输车辆途经村镇时尽可能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近距离敏感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同时优化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营运期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加强管理,适时采取对沿线道路设置限速及禁鸣标志、超标敏感点设置隔声窗、合理设置道路绿化带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公路周边区域的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弃置污染农田土壤。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按有关要求做好公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落实应急物资贮备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突发事故对水体造成污染,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5年1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