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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
来源:时间:2024-12-2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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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城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文秘、机要、统计、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接待联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县城市综合执法及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全县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跨区域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的司法衔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巡查、监督、考核;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及宣传品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计划建设管理股。负责拟定和编制城市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景观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规划评审、审批备案、招投标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组织实施等工作;参与和城市管理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布局和实施工作; 负责县城区夜景亮化建设、运行、管护、维修、安装、巡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县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县城区停车场所设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交通管理有关工作。

(四)城市综合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承担沿街建筑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城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垃圾、油烟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和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有关工作。

 (五)公用事业股。负责编制城市供水、燃气、热力设施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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