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截止目前,我县累计巡河5148次,其中县级河长共巡河55次,乡级河长共巡河372次,村级河长共巡河4721次,巡河率一直保持在100%,位居全市前列;
紧盯重点,连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级河长、县鑫泰砂石有限公司,组织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应对和处置涉砂突发事件。合理运用“智慧河长”平台,加强对采砂管理情况的监督。
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截止目前,我县累计巡河5148次,其中县级河长共巡河55次,乡级河长共巡河372次,村级河长共巡河4721次,巡河率一直保持在100%,位居全市前列;
紧盯重点,连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级河长、县鑫泰砂石有限公司,组织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应对和处置涉砂突发事件。合理运用“智慧河长”平台,加强对采砂管理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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