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定(住建部第 22 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建立资质审批协作机制的通知》豫建市2020]336 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将中路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转社旗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审核,社旗县交通运输局审查意见合格。现将审查材料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举报电话:0377-67921310
社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