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婚:身份证、机打户口簿原件。
军婚:身份证、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
再婚:身份证、机打户口簿原件、一方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含生效证明)原件;一方丧偶的需要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火化证原件。
复婚:身份证、机打户口簿、离婚手续原件。补办:身份证、机打户口簿原件、当事人户籍地村/居补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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