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国资和国企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廉政建设,践行让专业人干专业事,解决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能建好、成本能控住、效益能提高、质量能保证,推动建筑业产值、税收“双提升”;同时,为做强做优做大县管国有企业,有效解决城建项目资金来源问题,通过做强城建基金,支撑项目建设,社旗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参照《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代为起草了《社旗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行为。代建制的实施,是为了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把建筑业产值和税收留在社旗。代建制的推广,对合法合规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3.《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
4.《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三、工作要求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代建制的重要部署。要充分认识我县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实践,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预期。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升站位、解放思想,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健全完善规范化运行管理机制,依法依规、高质高效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为全县,期限为2024年7月-2029年7月。
五、重要内容解读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相关单位职责、代建项目实施程序、财务管理与监督、奖惩与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内容。
一是总则。包括办法制定依据、代建制的定义、办法适用范围、具体适用项目类别等内容。明确了代建制实施方式、代建项目发包原则等要求。代建方式分为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原则上应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利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网络信息平台以及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二是相关单位职责。包括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使用单位、代建机构等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实行代建制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对代建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职责不变。
三是代建实施程序。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项目代建协议、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程序等内容。明确了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以及城建档案归档阶段应遵循的程序。代建制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期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由代建机构会同使用单位提出调整方案,使用单位负责落实资金来源,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四是财务监督管理。包括工程款拨付要求、会计制度规定、代建管理费收取及列支等内容。明确了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收取及其列支应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执行。
五是奖惩与法律责任。包括参建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代建制实施的奖励与惩罚条款。采取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算投资比合同约定投资有节余的,可以按照不超过结余资金20%的比例对代建单位实行奖励,具体比例由合同约定。代建单位在责任期内,因管理不善,致使工期延长、投资概算增加,或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出现安全事故的,代建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单位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增加的投资费用由代建单位负总责并先予赔偿,后期由代建单位根据责任划分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追偿。
六是附则。本办法自2024年7月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赵欣 1 5837754002
联系地址:社旗县赊店镇红旗路中段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