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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京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时间:2024-02-0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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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南阳京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27日至2024221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业资质。

举报电话:0377-67921310

 

2024年2月7日

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及等级

审查意见

备注

1

南阳京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通过

首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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