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社旗县中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宛东.红东方3#、4#楼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五条之规定,我局拟决定受理该公司提出的变更申请,将上述项目的施工单位“南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润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裕兴诚工程管理中心”变更为“社旗县恒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终止执行社旗宛东.红东方已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411327****09090101)。公司承诺:所产生的的一切债权、债务、工程量、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有社旗中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现将上述变更内容在我县门户网站(http://www.sheqi.gov.cn/jjwz/sqxzfhcxjs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7日,联系电话:0377-67921310,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将书面材料函告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窗口。公示期满,如未有异议,我局将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之规定,重新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