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
(二)首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三)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mm,发动机功率不小于90kw;(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六)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七)无暴力犯罪记录;
(八)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请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首页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提起网上申请。(河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
(二)线下办理请到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现场办理。(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县)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一楼北厅综合窗口服务区)
三、联办事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新核发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四、申请材料
1.出租汽车初审证明
2.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4.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5.行政许可证件
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7.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8.经办人身份证
9.购车发票
10.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13.车辆彩色照片
14.接入平台公司协议或证明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16.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17.近期二寸免冠相片
18.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一次性提交以上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经交通部门审核办结,一次性发放全部办结结果。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办理结果
(一)完成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新核发。
(二)1.做出准予许可或备案决定的,送达相关文书;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或备案决定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备案决定书》。3.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八、结果送达
办理结果可到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现场领取,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至您的手中。
九、责任义务
申请人有依法申请的平等权力,行政机关不得歧视。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瞒报、错报、误报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十、咨询投诉电话
0377—6138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