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政府投资条例》,2020年8月省政府以第196号令颁布了《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投资管理法治化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我县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围绕项目和资金两条主线,从项目储备、决策、实施、监管、竣工、后评价等环节,加强对政府投资全方位、全过程的规范管理。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起草了《社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3.《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6 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35号);
5.《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投资〔2020〕54号)。
6.《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2023〕7号)。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实施办法》由八部分内容组成,共计60条。主要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变更、概算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其中:
第一部分:总则。重点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原则、投资方式及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各部门职责等。
第二部分:政府投资决策。该部分重点强调了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和项目储备,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审批以及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部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确立了县级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明确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部门职责、编制要求、项目条件、下达流程和资金拨付等内容,体现了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政府同意,发改等部门按照程序进行审批,财政部门根据经批准的预算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筹措项目资金的要求。
第四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开工条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内容。为强化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增加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要求。
第五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重点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程序,细化了6条可以变更的情形,强调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的原则,对变更资料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该部分进一步强化了各职能部门在概算控制方面的责任,细化了概算的审核及调整规定,尤其是制定了因变更原因造成的概算调整程序及相关规定。
第七部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此部分强化了建管各方的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责任追究规定。
四、文件修改和完善的部分
根据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参照《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我们对下列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一)在第二条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政府债券、基金资金、援助捐赠资金、国际组织或国内外贷款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投资的建设项目。政府向国有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的投资且超过总投资50%(含)或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二)在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决策、二十三条超概算投资、三十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等条款中增加了集体决策程序,明确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县长办公会)”集体决策研究相关事宜。
(三)对第二十五条增加了“项目单位应在施工图审查程序完成后,向县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报送施工图预算,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必须进行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的规定,突出由财政评审机构来审查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合法合规。
(四)对第三十七条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完工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完整齐全的竣工决算文件资料送县财政投资评审部门,由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有关程序评审。县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出具的评审报告是办理项目工程款结算的依据。”的规定,重点强调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作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
五、咨询渠道
联系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7-83978088
联系地址:社旗县红旗中段
咨询邮箱:sqxdzz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