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十九项主要职责,还承担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应急管理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事故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社旗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矿)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统筹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肉牛产业化集群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社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和省、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十六)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承担社旗县防震抗震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和所属单位各项工作规则、制度;承担印章、安全、保密、信息、文电、机关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管理、应急装备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 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督。
(二)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承担值班值守、政务值班等 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 信息,提请衔接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演 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机构 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 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建立一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 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 受灾群众生活补助。对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选址提出意见;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承担社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筹办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承担相关 文字材料起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察、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安全发展综合工作;组织协调上级对全县的安全生产检查、统计、巡查、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 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承担分管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管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受理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内执法计划编制、实施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安全基础监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推进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和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监管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受理非煤矿山和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和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内执法计划编制、实施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管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受理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内执法计划编制、实施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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