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2023〕7号)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社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前期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30日,共征集意见建议25条,其中,无意见25条。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2023〕7号)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社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前期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30日,共征集意见建议25条,其中,无意见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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