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国家公务员的健康水平和国家机关的勤政廉政,保证国家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不下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01〕63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社旗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3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社旗县医疗保障局法规和规划财务股。至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王旬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sqybj2021@163.com
附件:社旗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社旗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和解读.docx
社旗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