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社旗县人民政府公布了《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旗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以下称简《通知》)。为更好落实《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推进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实施后,2012年我县制定了《社旗县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和《社旗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和奖励办法》,文件制定距今已经有近十年,相关条款与补偿补助和奖励办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社旗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和奖励办法的通知》(社政〔2012〕30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专门力量,参照我县近几年来社会经济发展增长速度、物价上涨情况以及对有关项目的市场调查,力求符合实际,满足工作需要,对《社旗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部分条款以及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做出适当调整,突出依法、合理、有序。
二、《通知》出台的意义
通过修改完善,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标准一致。同时为城市更新提质五年行动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政策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3、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
4、《社旗县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社政〔2012〕29号)
5、《社旗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和奖励办法的通知》(社政〔2012〕30号)
四、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分别为总则、征收决定、评估、补偿、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 总则。共七条,主要对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体制及责任分工、委托实施、培训、举报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二章 征收决定。本章共九条,主要对公共利益界定、做出征收决定的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以及征收范围确定后的禁止性活动、征收先拆违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三章 评估。本章共四条,主要对评估工作的依据文件、房屋房地产市场价值的评估依据、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时点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 补偿。本章共十三条,主要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原则、补偿内容、房屋权属认定、补偿方式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及房屋拆除等内容作了规定。并对我县现在执行的文件中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根据市场调查进行了调整(见附件)。
第五章 法律责任。本章共三条,是关于房屋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本章共三条,是关于本办法未涵盖事项、涉及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行业管理、征收工作经费拨付、相关废止文件及生效日期。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