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让特殊群体享受更加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特制定社旗县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制度。
一、落实目标人群
为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特殊群体”。特殊群体相对于公共文化整体服务对象而言所占比例较小,但是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文化资源和信息服务才能真正体现公共文化的社会教育职能。
二、完善硬件设施
县级图书馆、县级文化馆、县级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按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等设施。社旗县图书馆建有未成年人阅览室(区),配置并及时更新相关设备。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实际,积极为特殊群体参与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器材、场所等便利条件。将中小学生定期观看文艺演出、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和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纳入教学活动计划。
三、开展公益服务
县级图书馆、县级文化馆、县级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及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场所的服务设施实行免费开放制度,实行开放时间、项目等服务公示制度和公共文化活动预告制度,实行去行政化,错时延时开放,鼓励夜间开放,为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丰富的活动保障。大力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和舞台艺术作品等。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互联网文化企业、网站等研制开发传播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优秀作品。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艺术指导培训的支持力度,组建艺术团体,开展文化活动。
四、增强流动服务
鼓励县级图书馆、县级文化馆及县级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及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场所,为特殊群体提供具有当地特色的流动文化服务项目,加大社旗县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大对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的投入,加大对“文化艺术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性演出的扶持力度,送文化进社区、进学校,满足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普及文化艺术培训活动,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培训力度,满足残疾人、农民工等文化需求。有效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电台、网络、移动客户端等媒体,深入街道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大力宣传公共文化场馆的公益性质和教育职能,以及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范围、项目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