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提高至1600元每月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三档,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我县重残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分别为每月534元、267元、60元。
新的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社旗县民政局 社旗县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