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集中申请,动态报送”的原则,符合不同年龄标准的高龄老年人,按照其周岁次月发放或调整待遇及户籍迁出和死亡及时取消的动态管理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的让每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能享受到高龄津贴政策。
二、准确核实信息。利用”一卡通”平台,核查所有享受高龄津贴对象,对新增和死亡的高龄人员实行月报送原则,及时收集、核对新增和死亡高龄人员信息,申请高龄津贴所需资料,要求身份证、户籍、社保卡等必须真实、完整,以确保津贴的准确发放,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强化宣传监督。各乡镇通过村广播、张贴宣传资料、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此项政策家喻户晓,确保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能享受高龄津贴。县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高龄老人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运行、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娜用,确保高龄老人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四、高龄津贴发放情况。1月份发放14575人,金额821900元;2月份发放14725人,金额979900元;3月份发放14703人,金额919800元;4月份发放15062人,金额843350元。5月份资金6月5日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