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县统计制度;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拟订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标准,负责全县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乡镇(街道)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乡镇(街道)及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乡镇(街道)统计站由中央财政、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文秘、保密、信息、档案管理、综合管理、信访收发、群团工作、老干部及管理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县统计教育工作以及统计报刊发行工作;草拟重要性的统计工作文件;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研究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及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地方统计规章的拟定和提出修改意见;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股。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计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整理并提供全县及各地的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发布综合统计信息;承接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预测国民经济发展趋势,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商业企业(含物资供销、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审批各乡镇、各部门及单位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以及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组织完成县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和劳动统计核算任务;综合管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金融、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农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农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含林牧副渔)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数据;监督指导乡镇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统计分析。
(四)工业交通统计股(能源股)。组织实施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完成全县工业企业统计调查任务,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工业、运输、邮电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物资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拟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县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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