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均衡发展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按照规定管理上级部门对我县教育的投入;组织实施教育招商引资工作;承接学生资助、救助工作。
(四)督促落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负责全县普通话推广工作。
(五)受理社会力量申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或幼儿园的申请,办理审批、复核、验收文件,检查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规划并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的选拔调配工作。
(八)承担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拟订职业中等学校、
普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和学生及学校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制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规划,组织监管、指导全县群众体育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群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协调科室工作,并督促运转。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工作部署,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负责机关及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
(二)师资培训股(家庭教育办公室)。负责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推动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制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方案,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国家、省、市、县四级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名师工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教师进修学校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特岗教师的招聘、考核、转岗等管理工作。落实家庭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督促指导学校家庭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搭建家庭教育工作服务平台,发布家庭教育工作信息,推介家庭教育工作典型;组织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督查。
(三)发展规划建设股。负责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均衡发展、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参与拟订教育拨款、基建投资和筹措经费的相关工作,负责政策性项目资金争取,组织实施建设规划的落实。
(四)财务审计股(社旗县教育系统会计核算审计中心)。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经费、工资的核算、支付工作;管理国有资产和教育专项经费、赠援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拟订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管理全县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着重学校管理和质量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负责基础教育课程计划的全面执行,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地方性课程计划的全面实施;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中招考试工作;负责学校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外教育、民族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初中毕业证发放监印工作,协助市教育局管理普通高中学籍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六)职业与成人教育股。承担全县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材使用、师资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举办的各类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综合改革。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学校组团参加县级以上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艺术展演会等活动;组织全县中招体育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负责全县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学校体育、艺术器材场地的统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督促指导学生卫生健康教育。
(八)人事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及直属学校的职称评聘工作、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九)信访股。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检查、指导学校的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教育信访队伍,宣传《信访条例》,组织信访信息员培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反映的问题、咨询、检举、控告和申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交办、转送、答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交办转送及自身受理的来信、来访事项;搜集信访信息和排查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十)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
(十一)教育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政策;负责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安全工作信息报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反恐防暴,扫黑除恶工作。
(十二)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办理到龄教职工退休及待遇手续。
(十三)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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